珙县校车超载可能取缔社会力量办学资格
宜宾市珙县日前明确规定,凡因违规使用非法校车接送学生或校车超载被公安交警处罚,全年累计两次以上的,县教育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吊销其《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取缔其办学资格。
该县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过期报废或不符合校车标准的车辆作校车接送学生。严禁擅自使用机动车辆接送学生或在车身上喷涂有关的校车标识。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准许使用车辆集中接送学生的校车,应严格按照行驶证载明的核定载人数载人,严禁超载、超速,并要有专职的合格驾驶员,严禁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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