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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街醉驾案肇事者称走神 双方愿民事调解

http://auto.sina.com.cn   2011年05月17日 13:59   CCTV《今日说法》   字号:
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被告人陈家,痛悔不已被告人陈家,痛悔不已
照片中白发老人是死者陈伟宁的父亲照片中白发老人是死者陈伟宁的父亲

  今天,备受关注的“长安英菲尼迪车祸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京市检察院二分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肇事司机陈家提起公诉。《今日说法》节目记者来到庭审现场进行报道。

  陈家:没有希望这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今日说法》记者在庭审现场报道,被告人陈家说,事故发生时,他为了抢路口的绿灯,所以未减速,突然看到了菲亚特轿车,瞬间左打轮,但但为时已晚,法官问他如果事先不喝酒,不超速能否避免?陈家回答说:“能,当时是因为走神。”法官又问及为什么事后十一小时,他才被找到,被告人陈家说因为自己害怕,当时正准备去自首。现场陈家痛悔不及,表示:没有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这样的结果绝非本意。

  醉驾:四瓶,还是五瓶,各方说法不一

  《今日说法》记者前方报道,公诉人宣读证人证言,证明陈家当晚在酒吧买了四瓶酒,喝了两瓶多一点后在凌晨5点带着三个共同饮酒的朋友,驾驶英菲尼迪离开工体酒吧。而酒吧的监控录像显示,他们在酒吧喝的是帝王洋酒,每瓶700ml,酒精含量40%,陈家当晚举杯17次,喝的是勾兑菊花蜜饮料和冰块的洋酒,公诉方称通过监控看到5瓶,陈家坚持自己当晚只要了四瓶洋酒。

  赔偿:双方愿达成民事调解

  《今日说法》记者前方消息:原告代理人提出608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被告人陈家表示非常愿意赔偿,目前没有能力赔偿这么多,但愿意倾其所有赔偿,双方均愿意调解。

  罪名:如何定性有争议

  据了解,去年11月25日,朝阳检察院曾通报称,该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肇事司机陈家起诉到朝阳法院。而朝阳法院则在审理几个月之后,又将案件移交至二中院。这意味着,在量刑上,陈家可能被判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陈家的辩护律师认为,此案应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他为陈家作罪轻辩护,认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欠妥。陆律师说,如果把醉酒驾驶列为“危险犯”的话,那么不管陈家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都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进一步地说,只要醉酒驾驶都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这显然是不妥,“这与刚刚增设的‘危险驾驶罪’相矛盾了嘛!”陆律师说,他认为陈家的行为应定性为交通肇事罪。

  事故回放:惨烈

  ,2010年5月9日5时36分许,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牌小型轿车,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直接撞上前方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35岁的陈某驾驶的“菲亚特”牌小型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路公交车左前侧,后被迫停止。陈家弃车逃逸。事故造成陈某及6岁女儿死亡,陈某的妻子33岁的王某重伤、69岁的刘某受伤。

  相关话题讨论,请关注《今日说法》新浪微薄:http://weibo.com/jinrishuo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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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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