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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 北京交警将携带必须警械查酒驾

http://auto.sina.com.cn   2011年05月01日 13:45   新华网   字号:

  新华网北京4月30日电(记者卢国强)记者4月30日从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对于5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醉驾入刑”,交管部门已经进行了全警培训,并全面升级了科技系统,以确保执法环节严谨。据悉,北京交警在查处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将装备阻车器、手铐、约束带等必须的警械。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法制处处长赵继强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驾车, ‘飙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对于饮酒驾车和‘涉牌’违法行为也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这对公安民警执法办案提出更加严格规范的要求。”

  目前,北京交管部门已经对全体民警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并从全市七千名交警中抽调骨干,专门负责醉酒驾驶、“飙车”案件的查处办理工作。

  据介绍,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北京交管部门将通过专门的负责部门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进行检测,并出具鉴定结论。

  目前,北京一线执勤交警均已经配发了带有录像功能、可以记录执法全过程的执法记录仪,在执法现场的警车上也装备了电视监控设备。利用遍布全市的电视监控系统,一旦发生闯卡、逃避执法等行为,交管部门可以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进行拦截。

  同时,为了防止醉驾司机为逃避处罚而强行闯卡或暴力抗法,北京的一线交警在查处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时将装备阻车器、手铐、约束带等警用装备。赵继强说:“对于一些司机醉酒严重,不能保护自己,并有可能伤害他人的,民警将依法使用约束带等进行约束。”在执法中,交警、巡警等将继续保持多警种联动的形式。

  此外,北京交管部门在原有醉驾司机黑名单的基础上,已经建立“酒驾司机黑名单库”。交通民警在执法中会将查获的涉酒司机信息录入执法系统,一旦这名司机曾经因饮酒驾车行为被处罚,系统将立即做出提示。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拘留’只适用于两次违法行为均发生在2011年5月1日以后的情形。”赵继强解释,凡是5月1日之后发生饮酒驾车违法行为的,不管相隔多久后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均将被处以拘留和吊销驾照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从“五一”小长假前开始,北京交管部门派出执法小分队,加大路面巡控力度,24小时不断查处酒后驾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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