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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高速被撞家属索赔百万 判司机担责20%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7日 11:31  北京日报

  田先生妻子李女士回忆,8月15日清晨,田先生在封闭的京平高速公路李天桥路段被撞身亡,至于他为何会出现在封闭的高速公路内,至今无人知道。

  撞到田先生的司机岳某称,当日凌晨,他以约80公里时速行驶至事发路段,出事后他立即报警。

  交管部门勘查发现,田先生事发时为醉酒状态,岳某的体内血液中未检出酒精。据此认定田先生负事故主要责任,岳某为次要责任。

  田先生家人在提出百万索赔时,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赔付的部分,由司机岳某与安畅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撞人司机反诉车辆损失

  庭审时,岳某反诉要求田先生及安畅公司赔偿车辆修理费等8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田先生违反常识和法律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对于事故存在重大过错,酌定由其自负80%的责任,司机岳某对事故发生负有次要责任,赔偿为20%。判决岳先生和保险公司赔偿田先生家属24万余元,田先生家属赔偿岳先生7000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经勘查,虽然事发路段护栏有破损,但醉酒和防护栏破损均不构成田先生减轻自身责任的正当理由,因此要求被告安畅公司对事故担责依据不足,法院难以支持。

  ■链接

  法官勘查发现高速“漏洞”

  开庭后,此案承办法官涂长江对京平高速事发路段现场勘查,发现该路段防护栏共存在四处破损,其中一处护栏倒伏存在约2米左右的豁口。

  法官涂长江表示,安畅公司作为京平高速李天桥路段的维护单位,未能尽到维护义务,及时修补该路段防护栏的破损处,确实为该路段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留下了安全隐患,因此法院已给安畅公司出具司法建议,建议其尽快修复京平高速李天桥路段防护栏破损处,并加强高速公路两侧防护栏的巡视工作。

(编辑:刘子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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