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之言
在当前进口商品税率仍然企高,且进口商品入关手续繁杂之下,即使严打外资品牌可能存在的垄断行为,其最终所能给消费者带来的价格下浮空间也不大。
近日,针对外资涉嫌垄断现象,相关部门正加大调查力度——先是国家工商总局抽调大量人力对微软中国多地办公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宣布已对微软公司涉嫌垄断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再是8月4日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小组突击查访位于沪青平公路989号的奔驰上海办事处,多名奔驰高管被约谈,办事处内多台电脑被强行检查。
这可能预示着,继去年初发改委对三星、LG等六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企业开出高达3.53亿元价格垄断罚单后,又一轮针对价格垄断的严打风暴已经到来。
客观而言,对微软针对应用软件商可能存在的“拒绝交易”行为,我国对其展开反垄断调查并非孤案,此前微软在欧美、韩国也遭到类似的调查,而对奔驰展开反垄断调查则更有必要,今年4月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协会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相当一部分外资品牌汽车的“整车配件零整比”高达700%以上,远远高于国际通行的300%标准。
显然,相关部门对微软、奔驰等涉嫌垄断行为展开调查,是值得肯定的,这既是强化我国《反垄断法》的执行力度,也是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必然要求。
但是,在肯定之余,我们不妨抛出一个假设,对外资品牌的垄断行为进行严打,其所能取得的相应价格下浮空间究竟有多大?
对这个衍生命题进行正视,我们不得不尴尬地面对一个现实,在当前进口商品税率仍然企高,且进口商品入关手续繁杂之下,即使严打外资品牌可能存在的垄断行为,其最终所能给消费者带来的价格下浮空间也不大。
以进口奔驰汽车为例,尽管自2001年我国加入WTO后已经启动了数次降税,但是当前进出口关税税率的“车辆及其零件、配件”项目仍显示,汽油型小轿车的进口税率依然高达80%,而如果再加上办理包括3C认证、原产地证明、国内授权许可证等成本,则一辆进口奔驰在我国的最低成本价,也是国外原产地市场的2倍左右,如果再算上代理经销商的营业成本,以及利润空间,则进口奔驰汽车在我国的终端市场售价,起码是国外原产地市场的2.5倍以上。
诚然,在2001年我国加入WTO之初,为了避免对民族品牌冲击过大,为了给予民族品牌成长空间,其时对相关外资品牌商品征收较高的关税,是有必要的。但是,在加入WTO已逾十年之后,我国可以进一步降低相关外资商品的进口税率,否则,对民族品牌的保护,很容易异化为溺爱,这显然不利于相关民族品牌的创新发展,而且,对相关外资商品持续征收过高的进口税率,也会对广大消费者造成伤害。
就当下而言,对外资涉嫌垄断的现象,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展开调查,并在查实之后进行严厉打击。但是,与此同时,我们还期待,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降低相关外资品牌的进口税率,以便能够更充分地体现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初衷,也避免给他国留下贸易保护主义的口实。
□杨国英(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