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5日讯 记者崔文苑报道: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通知,公布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通知显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通知表示,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