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汽车
选车

评论>正文

黎学宁死磕“代驾租车”疑与不正当竞争有关

http://auto.sina.com.cn   2011年06月30日 17:01   新浪汽车综合   字号:

  中国汽车租赁行业普遍开展的“代驾服务”从3月份被某国内知名汽车租赁公司宣称违法后,网络出现大量水军针对另一家汽车租赁企业展开大规模的舆论攻击。4月,宣称“代驾服务”违法的知名汽车租赁企业高调宣布收购“代驾”业务为主的第三方汽车租赁公司,截至目前该公司未停止被收购公司的“代驾”业务,也未就缘何收购其宣称的“违法”企业给出公开解释。5月,一位自称“公益律师”的人士再次染指“代驾服务”,除目标仍然是3月份被攻击企业外,理由也如出一辙。这些事情背后是否有何牵连?还是个案?是什么原因导致某些人士、媒体选择性回避这是行业普遍现象的实际情况,而偏偏仅仅针对同一家知名公司展开攻势?

  6月27日,媒体曝出曾打着“公益律师”旗号频频质疑“代驾服务”的黎学宁确系未获得相关资格的“假律师”。此消息一经报道,立刻引起各界高度关注。身为律师事务所普通工作人员理应知道假冒“律师”的后果,外界纷纷猜测敢如此冒险捏造“律师”身份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之上的行为或另有隐情。

  汽车租赁行业普遍业态“被违法”

  经多方调查发现,中国汽车租赁行业普遍均在开展“代驾服务”,其中有首汽租赁、大众租赁、锦江租赁、锦江租赁、神州租车(已宣布全国范围停止代驾业务)、安飞士(中国)、一嗨租车、赫兹租车(中国)等知名汽车租赁企业。

  “代驾服务”主要为社会中高端用户提供更高品质的租车服务,满足用户不便开车或不想开车时的用车需求。广泛服务于社会大型会议、活动,以及商务人士异地出行等方面。“代驾服务”的车辆一般为中高级商务用车,只能在固定的地点停靠,在接到任务时才能为预定客户提供点对点服务。代驾用车不能在马路上巡航扬招揽客,不能有明显的识别标识。无论从业务方式还是用户需求上,与出租车行业都有着本质区别,是出租车行业的有利补充。

  从3月份开始“代驾违法”的言论便不绝于耳,某知名汽车租赁公司以代驾违法的名义宣布关停全国所有代驾业务,随后“代驾服务”是否违法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而另一家知名汽车租赁企业瞬间成为众矢之的,网络水军也通过各个论坛社区发布大量诋毁信息,妄图诱导舆论,误导大众视听,将“代驾服务”从舆论层面定性为“违法”业务。

  “代驾服务”是否真的具有危害,并且“违法”?众多律法界知名人士和行业专家纷纷给出否定答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教授称“由于目前汽车租赁业的立法尚不完善,由同一家企业同时提供租车服务和驾驶服务的业务模式容易被误解,这个问题只能有待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尽快出台予以明确。但是企业可以合法从事汽车租赁业务,或合法开展机动车驾驶服务,相关客户完全可以从一家合法设立的汽车租赁公司购买汽车租赁服务,同时又从另一家合法经营机动车业务的公司购买驾驶服务。因此,相关客户分别与汽车租赁公司、驾驶服务公司之间达成的服务合同只要是相关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构成对现行法律的违反。” 

  “假律师”身上疑点重重

  回顾一下不难发现,黎学宁假冒“公益律师”频频死磕某知名汽车租赁企业的过程存在诸多疑点。但这些疑点似乎因为假“公益律师”的外衣而被众多媒体所忽视,单一性的报道出黎学宁单方面的声音。

  疑点之一,黎学宁“公益律师”身份。

  黎学宁在在各大媒体以及相关主管部门面前宣称自己是“公益律师”。在其所在的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上也曾标明黎学宁为律师(媒体报道后,律所网站已关闭)。但在一次记者采访中发现,北京市司法局并未有黎学宁作为律师的登记注册信息。事后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声称“对黎学宁对外声称自己是律师并不知情,黎学宁仅仅是该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黎学宁的“公益律师”原来是自封,那么黎学宁则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条例。

  是什么让黎学宁可以冒此风险“刀刃上起舞”,频频站在媒体前包装虚假“公益律师”的身份大肆宣扬“违法论”。

  疑点之二,“证据”源于出差过程。

  黎学宁向中国六座城市主管部门、媒体提供的举报资料是由于近期的出差所得。但经记者走访调查,内情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一名律师事务所的普通工作人员因为什么公事出差竟要短时间奔波于6大城市,且全部使用同一家汽车租赁企业的“代驾服务”而不是出租车。黎学宁说“代驾服务”比出租车价格贵出许多,但我们相信黎学宁应该具备基本的价格判断能力,那有为什么偏偏全部选择同一家租车公司的“代驾服务”?

  经相关部门得到材料,5月17日当天一早,黎学宁从北京百子湾租用某汽车租赁公司的“代驾服务”到北京机场,转而飞抵杭州。在杭州机场租用同一家公司的“代驾服务”抵达西湖附近,约一个小时左右后再次租用“代驾服务”到杭州机场。再由杭州机场飞抵天津,从天津落地后直接租用“代驾服务”直奔北京的重庆大饭店。这一天黎学宁似乎全部时间用于换乘飞机和同一家公司的“代驾服务”,是出差还是体验新兴行业的服务水平?似乎这更像是一场“蓄谋”好的“采集资料”的行动而非简单出差。

  疑点之三,高成本支出,却表现“无欲无求”?。

  除了奔波六座城市所要花费的机票、“代驾服务费”、住宿等费用外,随后黎学宁在北京某知名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与会媒体约二十余家,多项费用支出经粗略计算将有几万元,甚至更多。当被媒体问及为什么要这样做时,黎学宁表示,仅仅是为了法律的严肃和正义,让某些企业依法得到查处。幽默的是假冒“律师”身份是不是违法都不清楚的黎学宁,却频频指责其他行业违法,还偏偏无视律法界知名人士的不同论据,躲避这是行业普遍现象的问题,顽强的将矛头直指同一家公司。那么,不由要问,这一系列活动花费的庞大费用支出究竟由谁来买单?律所?黎学宁本人?还是另有其人?

  疑点之四,不走法律途径,却频频高调采用媒体舆论攻势。

  频频出现在各个媒体之上的黎学宁高调宣称“代驾服务”违法,自己是为了“公益”。那么黎学宁为何不通过司法途径去状告某租车公司,却偏偏要不厌其烦的游走于各个媒体之间?且相关论点论据多次出现逻辑不清,前后矛盾的情况,部分论据视乎并不应该出自一位成年人之口,何况是在正式场合。

  疑点之五,被曝光后一改高调常态,频频躲避媒体采访。

  经媒体曝光涉嫌假冒“律师”后,黎学宁一反平时的高调姿态而选择了低调回避。其个人微博频频更换头像和名称,并将“公益律师”的个人介绍一并删除。今日,记者发现黎学宁个人微博名称更改为“ong9”,头像换成一副手心放着一只燃烧烟头的图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是否寓意“引火烧身”?

  截至目前,黎学宁个人微博已多次更换名称,疑似想逃避外界对其的跟踪采访。之前有关一嗨租车的种种质疑言论现已全部删除。黎学宁究竟是在回避什么?经记者电话联系,黎学宁以忙为由匆匆挂断电话。

  疑似“不正当行业竞争”

  一位汽车租赁行业的企业高管向记者表示,“基于频遭攻击企业在汽车调度管理和战略布局上的优势,以及其用户群体主要以中高端为主。难免引起个别同行的嫉妒而采取非常手段对其进行诋毁攻击。”

  “现在商业环境越来越恶化,真想实实在在做点事儿不容易。恶性竞争已经从奶制品业、到油质品业,现在染指汽车租赁业。就有那么一些个别企业负责人不在战略、战术、管理和用户服务上下功夫,能力不行就想搞舆论打压那一套。其实谁好谁坏,老百姓自己心里明白。”

  当记者问起是否知道和方便透露一些行业恶性竞争内幕时该高管表示“是谁干的,其实大家都心里明白,但是具体名字不方便透露。只是因为恶性竞争而搞坏整个行业的商誉有点让人匪夷所思。”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编辑:金伯翰)

意见反馈 | 保存 | | 打印 | 关闭

新浪汽车|汽车生活原动力

可输入140个汉字 新浪汽车 提问 >>

上传附件

上传附件
选择图片

请选择小于2M的jpg,gif,png图片

上传附件

图片正在上传,请稍候...

正在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