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晓松看“代驾服务”必要性和合法性
导读:自2011年5月1日起,酒驾或醉酒驾车可获刑事判决。这是继一系列因醉酒驾驶造成的恶性事故之后,人大立法通过的“重典”。威慑和警示对酒后驾车抱有侥幸心理的人群。酒后驾驶不仅对社会及他人带来伤害,也会给酒驾本人带来严重安全隐患。一方面全国各地对“酒后代驾”服务的需求大增。另一方面却不得不面临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以及某些地方法规的缺失的现状。“酒后代驾”服务作为“代驾服务”的一部分,变得更加步履艰难。 如果“酒后代驾”服务不能广泛地推广或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那么重点治理酒驾或醉酒驾车的刑罚因缺乏配套服务的疏通措施或将难以实现应有的效果。
酒后驾车酿恶果 “代驾服务”需求急增
2011年5月9日晚,知名音乐人高晓松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了解,酒后其朋友曾为他叫“酒后代驾”服务,高晓松在等待半小时后因未见驾驶员到来而自己开车离开,并在随后不久引发交通事故。在公众和媒体紧盯“醉驾入刑事案”时,高晓松不幸成为第一个“以身试法”的名人。
2009年6月30日晚上,一辆车牌号为苏A TH900的黑色别克君威轿车在南京江宁东山街道岔路口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狂飙1400多米,沿途撞倒9名路人,3人当场死亡,2人送抢救无效死亡,4人轻伤。这场灾难不仅带走了一位即将身为人母的孕妇,还带走了一个未来的及看一眼这个世界的婴儿。经查,肇事司机是醉酒驾驶。
还有更多的人间惨剧和情景彷如昨日般历历在目,频频发生的因酒后驾车而造成的严重交通事故已从无数家庭那里夺取了他们亲人的生命。而在一个崇尚酒文化的国度里,使用酒后代驾服务似乎是律法之外另一条可有效地避免类似人间惨剧发生的切实之路。但不可回避的问题是,目前代驾业务在中国的发展还处于社会需求催生的阶段,一方面尚没有广泛普及,另一方面还存在众多的外在力量阻碍其自然发展。
千呼万唤的酒驾整治终于入刑 配套的“代驾服务”提上日程
从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正式实施,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酒后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行为,而成为真正的犯罪行为。醉驾入刑将大大震慑社会上心存侥幸的酒后驾驶人员。
与此同时,“酒后代驾”服务的的需求也将随之迅猛上升。据数据显示,网上代驾业务的网站点击率呈明显上升势头,5.1之后的一个星期更是攀升40%以上。从过去的无人问津,到现在的一车难求,各地市场节节攀升。“酒后代驾”成为人们解决酒后用车出行的理性选择。
代驾业务的迅速激增,虽然背后的驱动力更多是基于酒驾入刑的威慑,但对整体社会交通、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多少算带来一个有益的贡献,即酒后马路“杀手”大大减少了。酒后代驾业务属于交通服务业代驾业务的一部分,“代驾服务”已广泛服务于会议会务、体育赛事、会展、机场接送、婚宴、酒后代驾等诸多方面,是社会经济水平提高,消费能力提升的一个重要体现。
但从总体看,代驾业务在中国还属于交通服务行业中一项新兴业务,因而尚缺乏针对性的全国性法律法规来规范。更多只能依靠企业及行业的高度自律来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并促进相关管理法规的不断完善。随着近几年代驾业务的普及和发展,主管部门已多次明确表示将在近期出台针对“代驾服务”的规范法规。
新兴行业发展屡屡受阻 不正当竞争频以负面公关攻击对手
也正是这种在中国发展多年,并日渐被人们所熟知并被广泛使用的“代驾服务”,近来却遭遇到重重阻力。客观地看,代驾业务作为行业创新业务,其发展一定面临着不低的服务管理门槛,因而不是所有的交通服务业的企业都能开展该项业务,目前各地都只有一些有经营实力的主流公司在探索前行,但这就会不可避免地影响了行业的既有格局,引起了个别不开展或宣称不开展代驾业务的公司的嫉妒恨,自今年3月份以来,有股力量从幕后一直影响和推动舆论,不遗余力地反对“代驾服务”。比如某位所谓的“公益”律师就借助“特殊社会身份”,利用民众对其职业的信任,频频针对代驾服务发起挑战。试图通过误读现有律法来实现打击行业发展。
“代驾服务”频频被指责,这使得我们不仅要思考,“代驾服务”到底伤害了谁?又是触动了谁的奶酪?难道真的仅仅是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谨性?何况多位法律界权威人士已多次解读,“代驾服务”并不违法,所谓“违法”只是伪命题。
“酒后代驾”作为代驾服务的一种,是有效解决酒后驾车违法犯罪问题的服务形式。屡屡将“代驾服务”戴上“违法”的帽子,这种行为究竟是将社会需求、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问题置于何地?所谓的公益律师背后的动机让人生疑。
对目前一直在提供“代驾服务”的公司例如,首汽租赁、北辰租赁(神州租车全资子公司)、大众租赁、锦江租赁、赫兹租车、安飞士、一嗨租车等,我们应该为他们对社会提供有益的服务而感到高兴的同时,更应积极的呼吁国家相关立法的推出。规范行业发展的同时,也让妄图在立法规范前恶意攻击行业服务模式的行为彻底销声匿迹,给行业一个健康的环境,给百姓一个放心的服务。
结尾:任何对社会有利的服务或产品都有一个发展和完善的过程,规范相关服务和产品的行业法律法规也会滞后于市场的需求,因噎废食只能阻碍社会发展,自取灭亡。我们认为,只要能够推进社会进步的产品和服务,对改善民生、稳定社会有益的就应该鼓励和支持。在政策和法律不明确或不完善的情况,通过行业内部的自律来有序地发展,而不是动则以“违法”等帽子来达到不正当竞争的目的。令人欣喜的是由交通运输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印发贵宾驾驶员专业能力标准(试行)的通知”已表明政府相关部门正在逐步地推出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完善这一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