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定尾气排放标准 不达标车或强制淘汰
昨日,四川省环保厅举行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0四川省环境状况公报》,并通报了2011年一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全省机动车污染防治状况、全省2010城考结果、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情况等。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杨雪鸿通报说,全省机动车去年一氧化碳排放量超过百万吨,“十二五”期间将制定四川省机动车排放限值标准,并建立不达标机动车的强制淘汰机制。
机动车污染
拟强制淘汰不达标机动车环保标志可能成年审前置条件
杨雪鸿通报,2010年全省机动车尾气一氧化碳排放量110.9万吨,碳氢化合物排放量13.33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7.79万吨,总颗粒物排放量1.41万吨。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我省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杨雪鸿介绍,尤其在城市区域,随着产业规划、布局的调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深入,工业污染源逐步搬迁出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贡献率占城市空气污染的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十二五”期间,四川将重拳出击整治机动车污染。
拟强制淘汰不达标机动车
对于机动车污染的防治,“十二五”期间,四川将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完善新生产机动车环保型式核准制度,禁止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的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按照计划,四川还将制定机动车排放限值标准,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建立不达标机动车的强制淘汰机制。
同时,四川将深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并与公安部门协调,争取环保标志作为车辆年审的前置条件。机动车管理上,实施高污染车区域限行措施,设区城市的中心城区将设置为限行区。对国Ⅰ、国Ⅱ柴油车,将制定改造计划进行治理,如通过加装颗粒物过滤器(DPF)控制颗粒物,通过加装选择性催化转化器(SCR)控制氮氧化物。此外,还将出台经济鼓励政策,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加速“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淘汰进程。
城区加油站须装油气回收系统
杨雪鸿表示,“十二五”期间,四川省、成都市及有条件的城市将成立机动车污染监控中心,建立全省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国家实现联网。同时将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科学编制“四川省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有序推进检测线建设。
计划到2015年,机动车保有量50万以上的成都、南充、绵阳、乐山等重点城市工况法检验率达到85%,逐步开展低速货车、三轮车、摩托车定期检验,基本形成以简易工况法为主的机动车环检机构网络体系。这种检测方法与现行检测方法相比能更有效检测出氮氧化物的排放情况。
四川“十二五”期间还将协调中石油、中石化增加优质车用燃油的市场供应,推进车用燃油低硫化。预计到2015年,全面使用国Ⅲ标准燃油,成都主城区加油站逐步实现供应国Ⅳ油品。同时,新建、改建、扩建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所有位于城区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汽车全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销售汽油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据了解,成都市已部署从明年1月1日起,对境内的所有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工作,届时所有加油站必须根据国家规定实现排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