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评论:汽车社会"无规矩不成方圆"
笔“戈”墨舞
汽车已经逐步成为一种普通的消费品,与广大民众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也让该行业相对滞后的立法工作,体现得一览无遗。
近日,在媒体上看到了两则消息,一个是关于保险的另一霸 王 条 款 “ 高 保 低赔”的现象,再度将保 险 黑 幕 曝 于 阳 光下 ; 另 外 一 则 消 息是,广东省审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草案》),将醉驾等一系列交通安全问题用法规完善。
两则消息,从表面上看并没有什么关联,一个是保险,一个醉驾,牛头不对马嘴。然而,一正一反,说明了汽车社会的急速发展,亟需法律法规的相应跟进,以规定消费者、驾乘者的义务以及维护其权益。
最近一个月,在汽车保险行业,已经有两条霸王条款连遭央视曝光。与上一次类似,本次遭曝光的保险公司并没有作太多解释,而保监会则第一时间发布了《关于开展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包括了解当前商业车险产品管理制度是否存在问题及建议;当前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厘定中是否存在问题及建议;当前商业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流程、服务标准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一步推进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建议等六项工作。
然而,为何保险行业连出问题而没有任何的改进?为何保险公司在问题曝光之后能保持沉默?为何类似问题一出再出而没有得到根本性改进?这一系列问题谁能解答,只能说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去规范保险公司的某些行为。
随着销量的高速增长,汽车已经逐步成为一种普通的消费品,与广大民众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也让该行业相对滞后的立法工作,体现得一览无遗。
这其中,无论是保险行业中的“高保低赔”与“无责不赔”,还是锦湖轮胎大量使用返炼胶生产轮胎以及丰田的召回区别对待,都可折射出国内汽车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完善性。而这些,亟需用法律进行相应的规范,以形成健康发展的汽车文化环境,进而推动健康的汽车消费环境。
庆幸的是,从广东审议的《草案》中看出,一些长期处于空白的领域,管理部门正通过法规来完善。例如,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载货汽车除因超车需要外,不得驶入左侧车道;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的,载货汽车不得驶入最左侧车道。对擅自划定道路停车泊位或者停车站(点)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等等。
正所谓:“无规矩不足以成方圆”。一个巨大的市场,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必将制约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