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曾连续发文质疑车船税法一审草案
备受社会关注的车船税法草案在公开征集意见4个月后,经过“大修”于2月23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修改后的草案在吸取公众提出的近10万条立法意见基础上,对不同排量乘用车的税额进行了大幅调整,使之更加符合公众期待。
新华社发表评论文章认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过程中展现出来的民主精神、民生情怀,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之前,车船税法一审草案曾遭到广泛质疑。2010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全文公布,明确我国车船税将分为7个梯度按照排量进行征税。其总价均有所提升,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较低,大排量乘用车税负则大幅增加,其缴税数额最高相差15倍。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两天后的10月31日,官方通讯社新华社刊文,针对该草案“是调节财富分配还是加税?”发出质疑。紧接着,在11月1日和3日,新华社又连续尖锐指出,目前车船税涨价是不合时宜的。
在11月3日的文章中,新华社表示,讨论车船税,先请该税的制定者厘清征税的目的:是调节贫富,是推进节能减排,是抑制拥堵,还是增开税源,增加各级政府收入。目的挑明了说,接下来的讨论才有意义。该文最后旗帜鲜明地指出:税务部门不能把私家车当成“唐僧肉”,把今年大幅度增税,明年推出新税种变成一种常态。
[其他要点]
车主定期验车时应提交纳税证明
根据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车主定期检验车辆时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缴纳车船税证明。
删去对“高能耗高污染”车船加税规定,避免“用钱换排污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删去对“高能耗、高污染”车船加收车船税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宜瑜在分组审议中就提出,“高能耗、高污染车船,应该严格禁止使用,不能用税赋来调节,不应鼓励用交税置换排污权。”其他部分常委会委员也提出了类似意见。
经过相关部门的研究,草案二审稿删去对“高能耗、高污染”车船加收车船税的规定。
拟立法按游艇长度征收车船税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我国将按游艇长度为计税依据征收其车船税,税额幅度为每米400元至2000元。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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