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Ⅳ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推迟
据《中国汽车报》消息,由于车用国Ⅳ燃油标准尚未出台,给全面实施国Ⅳ排放标准带来一定困难。为保证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效果,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国家环保部决定对国Ⅳ排放标准实施日期从2011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为:从2012年1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压燃式新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轻型柴油汽车推迟2年实施国Ⅳ标准,即从2013年7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轻型柴油汽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记者点评:佛山在实施国Ⅳ排放标准走在了全国的前面。根据省环保厅的部署,包括佛山在内珠江三角洲地区从去年就已实施汽油车的国Ⅳ排放标准,汽油车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车型,不能进行上牌。但是对于柴油车佛山何时实施国Ⅳ排放标准,当时并未明确。此次消息公布对本地市场影响最大的将是柴油车的销售。尽管轻型国Ⅳ排放标准推迟到2013年实施,但消费者在购车时将受政策预期影响,柴油车排放标准抓紧升级换代势在必行。(记者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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