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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齐念"紧箍咒" 纠正经销商念歪的"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9日 07:36   南方都市报 字号:

  针对两批节能汽车公布后补贴实施过程中经销商因补贴而“折扣”厂商自身优惠的现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上周出台明确规定。三部委在《关于做好节能汽车推广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节能汽车推广企业及其经销商要把企业销售优惠和政府补贴严格区别开来,先按享受企业优惠后的实际价格出售节能汽车并开具销售发票,再将政府补贴兑付给消费者。不得将财政补贴纳入企业优惠额度,不得以已享受价格优惠等为由拒不兑付补贴,不得因政府补贴提高节能汽车销售价格,切实使消费者享受到国家财政补贴。

  三部委齐念“紧箍咒”

  三部委还强调,将于近期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对把财政补贴与价格混在一起、不及时兑付或拒不兑付补贴、代消费者签名冒领补贴以及变相涨价、哄抬车价的推广企业,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扣减补贴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节能汽车经销商或生产企业推广资格。

  为发挥节能汽车产品的导向作用,财政部、发改委和工信部今年正式出台“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自6月18日以来,三部委已公布两批20多家企业的132款节能汽车产品车型目录。消费者在购买这些节能车型时,将从经销商处获得3000元国家节能汽车补贴。

  但据本报记者了解,3000元节能汽车国家财政补贴发放后,部分品牌经销商则在自身的价格优惠上玩了“猫腻”。节能车型补贴实施之前,市场上很多品牌车型都有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不等的优惠,但节能车型3000元补贴实施后,不少经销商趁机下调了自身的优惠力度。比如本报记者在东莞车市了解到,北京现代悦动此前经销商报价可以优惠9000元,但在3000元节能车型补贴出来后,经销商的报价优惠就只有8000元了。

  部分经销商“念歪经”

  而在全国其他市场,据本报了解,不少品牌也出现了类似的在节能车型补贴出台后,经销商自身优惠大打折扣的现象。而且,在有些品牌那里,还有经销商利用消费者对节能车型补贴政策的不了解和不熟悉进行“暗箱”操作。有的经销商向消费者宣讲自己的“土政策”———厂商优惠和节能车补贴不能同时享受。甚至还有经销商以消费者名义冒领节能车型补贴。

  对于上述在节能车型补贴实施中被一些经销商“念歪”的经,三部委上周发出的《关于做好节能汽车推广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指出,节能汽车推广企业要及时把补贴政策和推广车型等有关情况通知各级经销商,并要求经销商在销售场所明示推广车辆型号、综合燃料消耗量、实际销售价格和补贴标准,认真做好补贴兑付工作,确保纳入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的车型,自目录公布之日起即可享受国家财政补贴。通知同时还强调,消费者购车时,经销商有义务向消费者介绍汽车节能性能及应享受的财政补贴,在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车牌号码并在销售发票上签字确认后及时兑付补贴。

  上述通知还规定,为确保三部委为节能车型补贴发放的监督管理,节能汽车推广企业要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推广车辆型号、价格、车牌号、消费者个人信息、联系方式以及销售网点信息等,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财政部,推广企业要对上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且要妥善保存带有消费者签字的销售发票等凭证。

  采写:南都记者朱中齐

(编辑:路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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