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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汽车补贴给了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3日 08:35   南方日报 字号:
郭小戈
郭小戈

  笔“戈”墨舞

  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惩罚力度,让不法经销商望法却步。

  “节能汽车可获补贴当心优惠被缩水”

  “节能惠民补贴是否补到位了?”

  ……

  近日,此类关于节能汽车补贴的新闻吸引着外界的关注,在国家推出节能补贴不到2个月时间,补贴政策就已被汽车销售商玩起“花样”,利用补贴的名义间接“缩水”优惠,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或许,没有人想到,3000元的节能补贴,却换来了如今这种尴尬局面。

  6月30日,工信部正式发布了首批16家车企共71款车型,将获得3000元的政府财政补贴。按照相关部委的规定,财政补贴将统一划拨给生产企业,在销售环节直接返还消费者。然而,1个多月的实施情况,却不尽如人意。目前,从全国各地反映的情况是,经销商在销售补贴车型时,取消了原有的优惠幅度,按市场指导价销售,再以节能惠民补贴的3000元当作补贴,以吸引消费者。而许多消费者不清楚如何获得补贴?哪些车型可获补贴等诸多问题,糊里糊涂的吃了经销商的亏。

  此类做法,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是最大的受害者,其利益被无形中侵犯;对于厂家来说,也将直接损害品牌在消费者中的形象;对于政策制定者,将背上政策失误之名;实为三输局面,唯一的收益者,只有一批不良的销售商。

  如今,更为重要的问题是,由政策引发的市场怪像,应该如果避免问题?

  无疑,解铃还须系铃人,政策的制定者应该及时地完成具体的操作细则以及流程。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中,对于补贴方式,只有一句话:“补助标准和方式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3000元/辆,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细则》并没有给出详细的监管规定以及操作流程,这无疑给部分不法商家留下足够大的操作空间。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惩罚力度,让不法经销商望法却步。

  此外,生产企业也应该强势介入,调查部分经销商的混乱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也等于维护了自身品牌利益。随着第二批、第三批的节能车型出炉,未来节能小排量车的竞争将是十分激烈,只有车商真心实意让利消费者,才能真正刺激企业研发水平。而处于劣势的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多方比较和询价,理解政策内容,做好相关准备。

(编辑:邱满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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