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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须贴“油耗标识” 下月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1日 11:36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朱中齐)按照工信部今年8月份发布的《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下称“油耗标识”),从明年1月1日起,凡在国内销售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国产轻型载货车及座位数不超过9个的乘用车(含轿车、SU V和M PV ),不分国产还是进口,均须按照相关规定粘贴“油耗标识”。上周五,国内多家汽车企业上海通用、东风日产、奇瑞、吉利、上汽通用五菱、长丰汽车、东风股份等及奔驰、英菲尼迪、讴歌和保时捷等进口车品牌均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正在着手新车“油耗标识”的粘贴工作,明年1月1日起上市销售的新车,均可按照“油耗标识”的要求粘贴相应的油耗标识。

  据了解,按照油耗标识管理规定,所有在国内销售的国产或进口、最大设计总质量在3500kg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都应在销售时粘贴油耗标识,并标注由国家指定检测机构按照统一的国家标准测定的市区、市郊、综合三种工况的燃料消耗量。而消费者可根据购车后的预期使用情况,参照相应的燃料消耗量选择车辆。

  按照油耗标识管理规定,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数据系包括销售新车在市区、市郊和综合三种工况的燃料消耗量,相关测定方法由国家指定检测机构按照统一的国家标准采用模拟试验工况,分市区、市郊两部分,分别模拟车辆在城市市区道路和市区以外其它典型道路条件下的行驶状态。通过测量车辆在上述道路模拟循环下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排放量,从而计算得出市区、市郊和综合燃料消耗量。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可根据车辆的预期使用情况选择不同工况下的燃料消耗量作为主要参考。

  不过,油耗标识管理规定也特别说明,任何试验室试验和道路试验都不能完全模拟所有驾驶者的实际驾驶状态,由于气候条件、道路状况、油品质量、交通拥挤程度以及驾驶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实际燃料消耗量有可能会与车辆油耗标识上标示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上周,多位接受采访的“准车主”表示,如果购车时间推迟到明年,一定会在购买时认真看清楚所购车辆是否粘贴有“油耗标识”。“准车主”贺先生还表示,不管“油耗标识”的准确度能精确到何种程度,但肯定会比厂家以前自行公布的油耗标准,要更加值得信赖。

(编辑:sunru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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