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国家工商总局陆万里处长在参加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讲话时曾指出,“协会在加强自律的同时也要当好会员和协会的代言人。协会仅是发挥桥梁作用是不够的,应该特别强调做行业代言人。”我们对陆处长的看法高度认同。我们认为,维护会员利益,充当代言人作用,就是落实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除上述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情况提出政策建议外,协会还注重了会员的维权问题。典型案例为2008年的现代起亚事件与宝马经销商授权事件。在妥善解决这两个供应商-经销商冲突问题上,协会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代表被侵权人向社会披露事件真相,通过媒体向强势方施加压力,敦促其改进;二是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惩治不规范行为;三是积极与冲突双方协调,化解矛盾达成相互谅解,使得本来表现较激烈的矛盾冲突得以圆满化解,促进了供应商与经销商的沟通与和谐。
今年协会不断接到沈阳市消费者投诉,反映阳市保险行业协会对新车保险实施“强制共保”,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问题。我们认为“强制共保”是一种限制竞争、剥夺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利的行为,不利于当地汽车市场的规范发展,应该尽快被废除。为此,协会一方面向保险保监会递交了《关于建议废除沈阳市新车购置必须实行强制共保侵害消费者权益做法的函》(汽协函字[2009]022号),向保险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另一方面,于10月下旬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披露问题,各主流媒体、各大门户网站对事件进行报道和转载,中央电视台的朝闻天下节目也对该事件进行报道。目前,我协会继续对该事件进行关注,力争尽快敦促地方相关单位停止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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