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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源办副主任:尽快把燃油消费税改为价外征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0日 07:52  中国汽车报

  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马富才建议

  尽快把燃油消费税改为价外征收

  -本报记者 李 伟 文/图

  《中国汽车报》:您认为燃油税改革将对经济发展和燃油市场产生什么影响?

  马富才:燃油税改革的意义显而易见,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消费者的合理负担,有利于能源的集约,也有利于环保。能源是整个经济建设中最基础的资源保障,做好燃油税改革工作,会对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中国汽车报》:您在“两会”分组讨论中提出将燃油消费税改为价外税的建议,请您详细阐述提出这一建议的原因。

  马富才:燃油税改革方案把燃油消费税作为价内增收,由此带来两个弊端。一方面,多数消费者认为,燃油税改革增加了公众负担。因为燃油用户总在算账:一辆车一年跑多少公里,耗多少油,由此增加多少支出,养路费等各项费用取消后节省多少支出等,以此比较汽车耗多少油是划算的。其实,燃油税改革方案要求燃油消费税价内征收,要作为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税基。以汽油为例,按燃油消费税增加0.8元计算,由此新增加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共计0.2296元,比公布的0.8元燃油税增加了28.7%。这部分税收增额都加到价格里,消费者的实际增加费用就不是0.8元,而是1.0296元。

  另一方面,大部分普通消费者对燃油税的计算并不清楚,因此对“国内油价太高”的质疑声音很多,误认为是生产商提高油价,形成暴利,实际上仍然是税收的作用。以现在的汽油价格为例,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限价标准,标准汽油的出厂价是每吨5400多元,按现行汇率大概折合每桶95美元,扣去税费后约为53美元,这与当前国际油价基本持平。但多数公众并不了解,他们看到的国外油价也是不含税的,国内油价的这种计算方式导致信息透明度不高,引起公众许多误会。如果改为价外税,就会一目了然了。

  《中国汽车报》:石油价格与国际接轨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点,请您谈谈对此问题的看法。

  马富才:接轨的概念大家需要弄清楚,什么是接轨?接什么轨?石油价格在全球就没有所谓的统一价格规则,每个国家、每个地区的石油价格不是相同的,都是根据局域市场形成的。其实与国际接轨是指价格机制的接轨,而不是简单的价格接轨。价格机制是按照市场规律,建立起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形成价格的机制。

  《中国汽车报》:接轨后,国内油价是不是将受到国际和国内更复杂因素的影响?

  马富才:中国已深深融入全球经济,国际经济形势的波动必然对国内产生深刻影响。在这种背景下,国际油价波动对国内油价肯定有影响。

  国内供需之间也存在波动。去年供应紧张油价高,今年明显缓过来了,这就是供需双方的关系问题。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价格改革方案中,实行了最高限价。在最高限价的前提下,公司有更大的自主权,只要不超过国家限价,石油公司就可以自己定价格。当然,根据《反垄断法》,石油公司不能低价倾销。

  国际石油价格始终是波动的,从去年的每桶140多美元降到40多美元,而1998年只有10美元左右,这种波动很正常。

(编辑:王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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