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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安然)今天,北京市交管局发布公告,公布了从3月2日起至4月10日止新一轮机动车尾号轮换停驶日。
在此次交管局发布的公告中,还规定今年清明节期间,也就是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共3天,机动车均不受按车牌尾号停驶规定的限制。
从3月2日起至4月10日止
每星期一 停驶尾号为1和6
每星期二 停驶尾号为2和7
每星期三 停驶尾号为3和8
每星期四 停驶尾号为4和9
每星期五 停驶尾号为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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