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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违法应口头警告后放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 07:22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解元利

  “今后轻微交通违法,交警应纠正违法并口头警告后放行。”日前,记者从公安部网站获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0月11日印发《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出,今后将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改进执法态度作为首要任务,改进执勤执法方式。

  《意见》中强调,今后通过整改,改进交警执勤执法方式,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完善执法环节,进一步细化对常见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在事故处理执法方面,要解决事故调查取证不全面甚至错误的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信访问题,制定完善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操作规程。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要解决窗口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力争实现窗口服务无有效投诉。

  具体轻微违法行为是哪些、怎么界定?对此,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全国各地交管部门将根据自身的特点制订细化的实施方案,公安部没有进行统一的规定。

  来源:

(编辑:桑之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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