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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全国“五十佳”汽车经销商评选全面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16:47  中国汽车报

  评选说明:

  2006年全国“五十佳”汽车经销商评选活动,在保持前三届评选秉持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基础上,主要突出“服务创新”,并通过“三高”来体现,即:评选标准提高,更加强调企业的领先性、创新性、成长性;参选条件提高,更加强调企业的综合实力、行业影响、赢利能力;评选内容提高,更强调企业的网络与服务、管理与发展、责任与贡献,使评选更具代表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为使评选体系更具前瞻及连续性,评选仍然采取按照企业的社会贡献、经营规模、经营品牌的差异分组别进行评选,即“乘用车商组、汽车服务商组、商用车商组、自主品牌组、营销集团组”五个组别的“十佳”。

  本次全国“五十佳”汽车经销商评选活动从七月份开始,经过报名、筛选、初选、复评三个阶段,最终公布当选企业名单,于9月底召开全国“五十佳”汽车经销商评选颁奖典礼暨全国汽车经销商高峰论坛。对获奖企业颁发证书和奖杯,并给予全国范围内的重点宣传。

  2006全国“五十佳”汽车经销商评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汽车报社

  协作单位: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天津市工商联汽车流通业商会、四川省汽车流通协会、湖南汽车流通协会、江西省汽车行业协会、深圳汽车经销商商会、福建省汽车流通协会、浙江省汽车流通协会、安徽省汽车行业协会、山东汽车流通协会、武汉汽车行业协会经销商分会、黑龙江省汽车行业协会、江苏省汽车工业协会、河南汽车流通协会、山西汽车工业协会、沈阳汽车工业协会、陕西省汽车工业协会、长春汽车行业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工业协会、甘肃省汽车工业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重庆汽车工业协会、河北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州汽车流通行业协会、嘉兴市汽车行业商会。支持单位:独家商学院支持:长江商学院

  特别网络媒体支持:人民网,新浪网

  联合承办:《汽车族》杂志、《汽车与运动》杂志、《家用汽车》杂志、中国汽车报网、汽车爱好者网

  2006全国“五十佳”汽车经销商评选顾问委员会

  邵奇惠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家机械局局长

  张小虞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

  邬建平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司副司长

  陈 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

  委  员:项兵  长江商学院院长

  滕伯乐 中国汽车咨询委员会秘书长

  徐长明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咨询中心副主任

  2006全国“五十佳”汽车经销商评选组织委员会

  主  任: 江绍高 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

  付主任:李庆文  中国汽车报社社长 中国汽车新闻工作者协会理事长

  刘红路: 全国工商联会员部部长

  秘书长:辛宁  中国汽车报副社长

  副秘书长:王珊  中国汽车报品牌推广总监

  评选细则

  一、评选组别

  乘用车商组将评出“中国十佳乘用车经销商”

  汽车服务商组将评出“中国十佳汽车服务商”

  进口车商组将评出“中国十佳商用车经销商”

  自主品牌组将评出:“中国十佳自主品牌汽车经销商”

  营销集团组将评出“中国十佳大型汽车营销集团”

  二、参选企业条件

  1、2004年1月1日前,在我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法人公司(非外资、合资企业);

  2、专业从事汽车经销服务2年以上;

  3、2005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企业年营业收入2004、2005年度连续增长。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第三方推荐。推荐者包括经销商所经销品牌的汽车生产厂、各地汽车商会或协会、本报记者站、首席代表。

  2、经销商自荐。

  3、每个参评单位至多可选择两个组别参选。

  4、“2006年度全国五十佳汽车经销商”推荐表、评选表,于7月10日起在中国汽车报网、汽车爱好者网上刊出,参选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下载、填写,7月30日前,以完整的电子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评选表复制成9份书面资料邮寄至中国汽车报。

  联系人:品牌推广部徐坤、龙腾飞

  电话: 88138332、88133427 邮箱:longtf82@sohu.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5号北京印象1号楼2门4层。邮编:100036。

  组委会郑重承诺:经销商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仅供评委评审之用,绝不外传。

  四、评选项目

  1、硬件部分(20分)

  (一)资金状况

  (二)经营场所情况

  (三)设备配备情况

  (四)员工队伍建设

  (五)经营状况

  (六)区域内的综合实力

  2、软件部分(30分)

  (一)企业理念

  (二)营销网络及管理模式

  (三)客户服务模式

  (四)员工培训能力

  (五)企业创新能力

  (六)核心竞争力

  (七)企业发展战略

  3、用户满意度调查(40分)

  消费者对经销商的评价

  评委、专业调查公司及本报记者暗访评价

  4、厂家意见(10分)

  厂家对参评经销商的综合评价

  5、投诉(一票否决制)

  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投诉。如投诉属实可一票否决评选资格 五、评选程序

  评选委员会将依据评审标准,对报名参加评选的经销商进行筛选、初选,在征求专家评选顾问委员会意见、听取各有关汽车厂家意见后,公布100家候选企业名单,接受公众和消费者监督,进入复评阶段。复评期间,将以暗访的形式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在严格遵照评选标准的同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最终评选出5个组别的“十佳”。

  六、评选进度时间安排:

  2006年7月1日——7月31日,报名阶段。

  2006年8月1日——8月25日,筛选、初选,公布100家候选企业名单。

  2006年8月20日——9月20日,暗访及接受投诉阶段。

  2006年9月20—25日,揭晓当选企业名单,举行颁奖典礼。

(编辑: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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