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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 我创造”活动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14:41  新浪汽车

  【参赛对象】

  无关年龄、无关性别、无关职业、无关地域……只要你有自己的乐观主张,你便是我们的主角,我们就是你的舞台。

  【作品形式】

  ·参赛作品可以为摄影作品或者平面设计作品(该作品必须为首次发表),创作风格不限。

  参赛作品应表现如下元素:

  ·创意性:独特的创意性,推陈出新,引发头脑风暴来袭;

  ·原创性:个性化风格,完全自我的创意,创造自己的Style;

  ·LOVA元素:

  参赛者可以将雪佛兰LOVA乐风的LOGO或车身Image(整车或局部照片)作为创意元素

  或者以雪佛兰LOVA乐风车身的七种颜色(魅惑红、银沙蓝、海星蓝、晶灿橙、玫瑰金、流光银、珍珠白)为设计的创意源泉;

  你还可以按照雪佛兰LOVA乐风车身七种颜色的乐观定义,任选其中一种内涵尽情表达。

  当然所有的创意都在诠释雪佛兰LOVA乐风的乐观精神。

  ·“没有文字的图片总少了些许感悟”,记得用你的笔触告诉我们你创意的灵感或乐观宣言吧!作者可以将文字作为创意元素体现在图片中,也可以将文字单独提交,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

  ·提交作品需为JPG文件,图片大小请控制在300K以内。

  【投稿时间】

  2006年7月19日--10月8日

  【参赛方式】

  参赛者须先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auto.sina.com.cn/z/LOVA_CYDS/index.shtml)报名,并点击同意“获奖作品著作权协议条款”方可参赛。在大赛网络专题投稿专区进行投稿的方式进行参赛。

  ·大赛官方网站投稿:http://auto.sina.com.cn/z/LOVA_CYDS/index.shtml

  【赛程安排】

  本届大赛的评审分为网络初审(7月19日-10月8日)、评委复审(10月9日-10月20日)两个阶段:

  ·初审:由网友在本届大赛的网络专题进行投票,票选最高的前16幅作品入围复审阶段。

  ·复审:主办方邀请知名心理学专家张怡筠博士、凤凰卫视主持人沈星小姐、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包林教授和新浪汽车频道主编邵京宁先生组成的本届大赛的评委会,从入围复审阶段的16幅作品中评出本届大赛的一等奖――乐观创意英雄奖、二等奖――乐观创意精英奖、三等奖――乐观创意进取奖。

  ·乐观创意人气奖将由网友票选排名前50名作品的作者获得(获得乐观创意英雄奖、乐观创意精英奖、乐观创意进取奖的作者除外)

  【奖项设置】

  本奖项的设置包含了委托创作报酬以及对参赛者的奖励。

  ·一等奖――乐观创意英雄奖 (1名)

  拥有新型英特尔酷睿双核处理器的Apple MacBook Pro笔记本相赠,创意无限乐观生活;

  ·二等奖――乐观创意精英奖(5名)

  记录乐趣无限生活的必备单品,时尚SONY T30数码相机——非你莫属;

  ·三等奖――乐观创意进取奖(10名)

  高档Wilson网球拍1只,在时尚运动中体味乐观,享受快乐人生;

  ·乐观创意人气奖(50名)

  绘画爱好者的良器――汉王绘画大师0605手绘板,感受源自细节的乐观生活趣味;

  【奖项结果公布及兑奖办法】

  ·本次活动的奖项结果将于活动期间在网站上公布,届时可登陆新浪汽车频道此次大赛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auto.sina.com.cn/z/LOVA_CYDS/index.shtml)或者上海通用汽车雪佛兰网站(网址为:http://lova.chevrolet.com.cn)公告区查询。

  ·请获奖者凭借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领奖手续。逾期未领取奖品者,视作自动放弃。

  ·各类奖项,获奖者不得要求兑换现金。

  ·本次大赛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参赛注意事项】

  参赛者应当完全同意下述内容:

  ·参赛作品不得属于禁止出版、传播或者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参赛作品应当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人的权利和利益,并严禁剽窃、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由此所引发的法律后果。同时,参赛作品必须为本届大赛前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如用已发表过或已在同类比赛中投稿的作品参赛,一经发现,主办单位将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参赛者应如实填写参赛相关资料,因错误填写、漏填该等资料而导致的后果,主办方概不负责。作者所填写的一切资料,主办方将为其保密。

  ·获奖作品著作权协议条款

  本次创意大赛属委托创作活动,委托方为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受委托人为参赛者。参赛者同意如其获奖则作品的著作权归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所有。提供获奖作品的参赛者承诺将在领取奖品之前,应当根据上海通用汽车的要求与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签署有关委托创作合同。

  ·所有参赛作品公布时均加注新浪角标,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转载。

(编辑:戴翠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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