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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如何投保“交强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 00:12  新晚报

  7月1日起,“交强险”将正式实施,届时,我国将步入一个全新的“交强险时代”。你知道如何投保“交强险”吗?

  投保须知:首先,投保人可自主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公司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目前国内22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均获准交强险资格。每辆机动车只须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时应如实填写保单,并提供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交强险保费,也不得在保险条款和费率之外,向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保险公司不得解除交强险合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提醒:保单未到期的车主,可以先不用考虑上交强险,但7月1日出门时最好携带商业三者险保单正本,以便警察检查时用。如果忘带保单,会被交管部门扣车罚款。如果是根本没有投保或保险已到期、没有投交强险的,还将处以200元至800元的罚款。

  不少投保人担心交强险推出后,加上需要购买的商业三者险,其成本会大大高于现有的商业三者险。因此,一些投保人抢先更换保单,将一些7月1日后才到期的保单提前解除合同,并在7月1日前购买新的保单。这样,可将购买交强险和新商业三者险推后1年。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此现象并不鼓励。因为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不同,消费者购买后的受益保障情况还没有事实为依据。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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