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6月19日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标准,即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但不是所有的出险行为,交强险都要赔付。记者昨日从福州一些保险公司获悉,受害人故意行为的,交强险将不予理赔,同时保险公司提醒车主,提前续保未必合算。
受害人故意行为 交强险拒绝理赔
目前的商业三者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是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交强险实施后,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业内人士称。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交强险’”,天安财险福建分公司的总经理助理戴岭先生表示,这是为防止故意自杀或受害人与车主恶意串通等道德风险。行人“碰瓷儿”(故意碰撞)的行为也不会得到赔偿。
“虽然强制险是无过错责任,但交强险的相关条款已有规定,其理赔前提必须是属于非故意行为”,保险公司有关人士称,至于是否属于故意行为,应以交警部门鉴定为准。
提前续保未必合算
交强险的价格高于现行商业三者险,从目前情况来看,提前续保商业三者险,似乎可以减少车险支出,而且商业三者险没到期的还可以“缓”买交强险,不少消费者就打起了这样的算盘。
记者从多家保险公司获悉,各保险公司都不接受商业三者险提前续保业务,主要担心大量车主通过提前续保而逃避交强险,同时也避免业务员用车险涨价来促销,避免交强险实施出现混乱。
业内人士指出,即使消费者提前通过其他方式续保,也不见得合算。因为,交强险费率出台后,保险公司会根据交强险对车险保费进行调整,到时价格究竟如何变化目前还未可知。
此外,尽管提前续保可以逃避交强险,减少车险支出的可能,但是却给自己增加了麻烦。因为在交强险施行后,未投保强制险的车主要随身携带商业三者险保单或相关证明以备检查。根据规定,交管部门将扣留未投保或未放置交强险标志的机动车,并对未投保的机动车主处以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原商业三者险有效 上路须携保单备查
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制度于2006年7月1日起实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要投保交强险,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责险保单继续有效,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原商业三责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
一些车险专家表示,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了赔偿标准,加大了车主的风险,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求赔偿的损失很有可能超出“交强险”6万限额部分,剩余的部分,可以通过自愿购买商业三责险来补充。
据介绍,7月1日之后,车主可以单独购买一份6万元限额的交强险,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保障需求在交强险基础之上同时购买5万、10万、20万、30万、50万以至100万元以上等不同档次限额的商业三责险。(本报记者 郭捷)
提醒:4种情况保期可更短
《条例》规定,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保险人士提醒,投保人购买交强险要注意以下事项,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必须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交强险标志;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