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捷) 案例:林先生为上下班方便,买了辆轿车。由于最近林先生的母亲身体不适,经常要去医院检查身体,林先生开车送母亲来回医院就诊,但天雨路滑,林先生的母亲下车过程中想避让路边台阶积水,不小心踩空地面,摔倒在地,造成胳膊等处擦伤,后经医生诊断有轻微骨折,共花费医疗费1254元。
结果:林先生觉得自己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而且母亲是从车上到车下过程中摔倒,那自然也该是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范畴,便拿着医疗单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结果却被拒赔。
保险公司:
车下受伤属免赔范围
保险公司表示,车上责任险的责任范围只包含在汽车使用过程中,车内人员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人身受伤,或车内物品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意外受损的理赔申请。需要明确的是,意外事件的始末都是发生在汽车运行过程中汽车内部的意外事故。但是上下车过程并不符合车上责任险条款中明确的在汽车使用时完全在车内发生意外事故的理赔标准,保险公司是有不理赔的合法性。
由于林先生的母亲是因为踩空而摔倒,发生意外不幸的主要原因在于地面的不平整与雨天路滑,并且出险地点不是发生在车上,而是发生在车外的地面台阶上。在免责条款中已明确指出,车上人员在车下所遭受的人身伤亡是属于免责免赔范围内,所以保险公司作出不理赔也是具有合法性。
记者也以上车时万一因踩空或握住扶手时,不小心脱手滑倒而意外受伤可否以车上责任险标准进行理赔咨询保险公司,得到保险公司的回复是不能理赔。
提醒:可增购意外险
保险专家指出:“基于林先生母亲年岁渐高,行动起来有所不便,应该增加一款人身意外险,为其母亲在行动上所发生的潜在的意外人身伤害作出相应的保险。”
正如此案情形,如果林先生投保了人身意外险,即使车上人员责任险按条款无法理赔,但是按人身意外险却能够得到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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