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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责任限额公布:1050元保6万元赔偿限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08:30  北京现代商报

备受瞩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将从7月1日起实行。(CFP供图)

  本报讯 中国保监会昨天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方案。社会普遍关注的“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其交强险费率水平为1050元保6万元。

  据保监会公布,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昨天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显示,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050元;6座以下营业出租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0元;10吨以上营业货车,交强险保费定为4480元;50CC-250CC摩托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元等。

  保险专家郝演苏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包括了2000元的财产赔偿限额,使得交强险的费率水平看上去相对来讲还比较合理,比他预想的要低。如果没有这一块,则交强险的费率一定是高了。因为在一般的交通事故中,人员伤亡的事件只占到20%-30%,大量的是车辆的相互碰撞。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交强险出台后,保险公司正在着手调整保险产品。中国人保财险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与交强险配套商业车险新产品正在保监会审批过程中,预计将于近日亮相。此外,部分公司正在考虑调整商业三者险保费。天平车险、太平洋财险等公司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公司正进行产品对接工作。北京一财险公司的车险部工作人员透露,对于车龄在五年以上的中低档小客车来说,由于交强险包括了2000元的财产赔偿限额,极有可能对商业保险公司现在的车损险经营造成一定的冲击。

  提 示

  如何办理交强险

  7月1日开始实施

  交强险制度于2006年7月1日起实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要投保交强险,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者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者险保单继续有效,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原商业三者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

  对于未投保交强险就上路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其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2家公司可办理

  目前国内22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均获准交强险资格。每辆机动车只须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时应如实填写保单,并提供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交强险保费,也不得在保险条款和费率之外,向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保险公司不得解除交强险合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自愿购买商业三者险和车损险等,使自己具有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

  几种情形先行垫付

  为了确保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条例》规定,对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同时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此外,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和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三种情形下,将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同时,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6万元限额确定依据

  解 读

  据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6万元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根据2001年至2004年机动车三者险赔偿数据分析,在6万元总责任限额下,“5万元/8000元/2000元”的分项限额可以覆盖约60%的死亡伤残赔案、70%的医疗费用赔案和65%的财产损失赔案,可以解决大部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二是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目前赔偿责任限额6万元约为我国人均GDP的4.3倍。为避免责任限额过高导致保费大幅上升,此次采用了与当前商业三者险最低限额5万元接近的限额。

  三是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如我国海上旅客运输、铁路旅客运输的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额最高均为4万元,旅客自带行李灭失或损坏的赔偿金额均不超过800元。

  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李英辉

  实习生 任雪琴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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