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贴标志 就别“见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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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06:41 华商网-华商报 | |||||||||||||||||||||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7月1日后,凡没有投保该险种的机动车不得上路。《通知》说,交强险单证分为交强险保险单、交强险定额保险单和交强险批单。除摩托车
交强险标志分为内置型和便携型两种。交强险单证和交强险标志有关内容不得涂改,否则无效;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或检验机动车等时,将“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交公安交管部门留存。 交强险单证、标志如发生损毁或者遗失,应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办。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保险人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 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应使用内置型保险标志。内置型交强险标志的形状为椭圆形,长为88毫米、宽为75毫米。正面涂胶,使用时将正面张贴在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处。 不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应使用便携型保险标志。便携型交强险标志的形状为长方形,长为90毫米,宽为60毫米,四角为圆角,使用时可方便地放置到行驶证或驾驶证中。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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