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给笔者看了一份交通违章处罚通知单。单子上有一张照片,驾驶座上的人像清晰可见,而副驾驶座上的人像则打上了“马赛克”。
罚单是杭州市余杭区交警大队寄的。该大队领导告诉笔者:照片是6F测速仪拍的,这种仪器能自动感应物体的移动速度、并对超速车辆拍下高清晰度的照片。但是,交警大队对罚单作了人性化的处理,即将副驾驶座上的人像模糊化。他们形成的共识是:拍下违章司机的照片,是为了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副驾驶座打马赛克,则是出于保护乘客隐私的考虑,毕竟司机违章时与谁在一起,对交通执法并无关联。
杭州余杭区交警的这种人性化执法值得称道。从执法的角度说,交警部门用仪器测速、拍照、寄有照片的罚单无可非议,也没有一条法律规定罚单照片上副驾驶座上的人像必须打“马赛克”。但他们能由一张罚单引出的极偶然的结果举一反三,联想到了如果不打“马赛克”可能还会让一些违章者产生尴尬,如此举一反三的思考导致了一项人性化举措的实施。
由此联想到过去曾经在好多城市通行过的一种做法:通过媒体对违章车辆曝光,亮明车号,亮明单位,甚至亮明司机姓名。这样做,对违章司机自然能起到惩戒作用,但这种做法却会给违章司机带来尴尬乃至麻烦。
笔者以为,执法的严肃性与人性化执法并不矛盾,在严肃执法的同时顾及违法者的隐私,对违法者的教育效果会更好,这也是余杭区交警的令人称道之处。
作者:万润龙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