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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普桑撞开警车冲进人群 造成1死6伤被判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 10:56  京华时报
醉普桑撞开警车冲进人群造成1死6伤被判13年

肇事路线图 制图杨立场

  本报讯(记者邹桂) 醉酒司机王丰开着普桑先冲进路边的玻璃店,再撞开追踪的警车,然后一路狂飙一头扎进正在路上施工的市政工人中,最终导致1死6伤。昨天,市二中院认定王丰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终审判处王丰有期徒刑13年。

  去年7月7日晚上11点,王丰和同事喝完酒后开车回家,在丰台樊家村小学东侧时遇到民警检查。王丰不但没有减速,反而加大油门,企图甩掉尾随追踪的警车。当车开到葛家村丁字路口时,王丰来不及打方向盘,汽车一头冲进路边的玻璃店。王丰不顾堵住店外的警车,迅速倒车,“咣”的一声,警车被撞出3米多远。车上的两名民警下车拽住普桑的车门,试图让王丰停车,但王丰一踩油门迅速往东开去。

  王丰一路狂飙,结果在石家庄驻京办附近遇上堵车,他又调头往西驶上丰台南路。快到看丹桥时,正在施工的市政工人挡住了王丰的去路。普桑猛地撞进人群,将正在施工的工人顶得腾空而起。普桑在撞到前面的小卡车后终于停了下来。王丰下车夺路而逃,被赶上来的民警扑倒在地。在这起事故中,1名市政工人被当场撞死,另有6名市政工人受伤。

  法院审理认定,王丰为逃避检查而醉酒驾车逃匿,冲撞警车,逃窜中又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已经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判决王丰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死伤工人共23万余元。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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