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花三万 定损一千五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 通讯员姜在斌) 金杯撞坏了奔驰,奔驰修车花掉3.3万元,但保险公司给奔驰车的定损仅为1500元。金杯车主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大奔全部修车费用被拒绝,于是把中国人保东城支公司告上法庭。东城法院昨天作出判决,人保东城支公司支付张先生3.3万元修车费。
今年1月,张先生的金杯车与朱先生的奔驰车相撞,保险公司为奔驰车定损为1500元,朱、张二人都不认可。朱先生自行修车后起诉张先生,索赔维修费3.3万余元。4月30日,顺义法院判决认定了该数额。但张先生向人保东城支公司理赔时,却被拒绝。
保险公司表示,根据合同约定,车主修车前应当与保险公司协商,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3.3万修理费不是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奔驰车主自行的修车支出。顺义法院的判决,是张先生没能提供证据反驳奔驰车主所致,由此导致的费用,不能让保险公司来承担。
张先生要不出钱来,就把保险公司告到东城法院。东城法院认为,奔驰车主在协调不成的情况下自行修复并无不当,保险公司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奔驰的修理费与保险事故无关。顺义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必须执行。东城法院最后认定,保险公司支付给张先生3.3万元修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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