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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肇事新“祸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10:17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王科军通讯员杨毅王栋周刊】据交管局统计,从今年 1月到 7月,全市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共 60起,造成 2人死亡、 63人受伤。行驶起来速度快、声音小和交通违法行为多成为电动自行车肇事的主要原因。

  经交管部门调查,电动自行车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三个。

  首先是 80%的电动自行车车速都超标。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15公里。但是据某电动自行车专卖店介绍,现在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时速有 20公里的,也有 40公里的,要快、要慢都能调。而人们购买电动自行车都图快。据对 10家经销电动自行车商店进行的调查, 80%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都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速度过快已成为电动自行车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其次是行车无声无息难预防。由于电动车速度快,且行驶起来像自行车一样无声无息,这就使交通参与者防不胜防。 8月 15日 7时 30分,市民王某骑自行车沿复康路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突然一辆自行车从右侧超过,王某向左躲闪,结果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出十几米,致王某受伤。王某对交警表示,他向左躲闪时留意了左后侧,但这辆悄无声息的电动自行车实在让人难以防范。另据统计,因电动自行车行车时无声无息引发的刮蹭自行车交通事故,在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中数量最多。而据交管部门调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中,车速过快占 39%,抢占机动车道占 31%,驮带多名成年人占 30%。

  交管局有关人士表示,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15公里,对部分驾驶人车速过快的现象,交警可按法律规定对违法者进行处罚,但罚款额仅为 5元以上 50元以下,很难对违法者形成触动。

(编辑: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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