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靖) 9月1日起,本市将正式实行《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私了”。“私了”协议既可以用交管部门统一制作的协议书,也可以由当事人打“白条”。交管部门提醒,在写“白条”时,一定要全面、真实地记录事故事实,特别要注意在关键细节上别出漏洞。
据市交管局事故处副处长肖伟明介绍,9月1日起,本市各交通支大队窗口将正式发放统一印制的《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当事人也可以登录交管局网站下载。如果发生事故后,手头没有现成的《协议书》,可以采取文字记录的方式,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记录下来,各方当事人签字后,共同到责任方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在填写《协议书》时,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事故发生的时间须填写阿拉伯数字,并准确到分;事故地点要写清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联系电话要保证随时可以联系;在填写车牌号时,如果事故车辆为黑色号牌的,应注明“黑牌”;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赔偿金额要大写,并注明是否当场赔付等等。
“私了”之后又反悔的,如果双方仅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交通队可以受理。如果当事人仅就损害赔偿的数额及给付出现争议要求交通队处理的,交通队不再受理,双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另外,公安机关已经与保险部门、法院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协议书》内容符合条件,无论是规范的《协议书》,还是“白条”,都可以作为保险理赔依据或者诉讼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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