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汽修新规实施现状不尽如人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 08:02  京华时报

  8月4日,本报《汽修公司未执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一文,在广大读者和汽修行业引起了巨大反响。北京市汽修总公司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汽修公司将会严格按照新规定条款营业,各修理厂将挂大红标幅对新规定的正式实施进行明示。然而,事隔一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各汽修厂对新规定的实施情况依然不尽如人意。

  8月8日,记者来到汽修六厂,转遍整个厂区也未发现新规定正式实施的明示标幅。回到维修大厅,询问汽车总成大修、保修等的保质期问题,勤和别克负责维修接待的小姐很干脆地回答:“总成大件一年保质期,易损件没有。”当记者再次追问新规定的维修保质期内容时,小姐表现很诧异,并当即表示“维修本身没有保质期”。

  记者又来到汽修五厂,发现在消费者的结算单上已经印上了新规定的维修保质期内容。汽修总公司负责监督新规定实施的梁部长告诉记者,汽修厂对新规定的落实不到位,一方面是受到新规定配套体系不完备的制约,另一方面原因则是部分汽修厂对新规定实施的态度不认真。梁部长表示,汽修总公司计划近日组成监督小组对下面的汽修厂进行监察。

(编辑:)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相关新闻

${相关品牌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