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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封辅道 机场高速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 09:1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成都一律师对机场高速路公司提起“公益诉讼” 高新区法院日前立案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两侧辅道最终都被封闭进入到高速公路收费站。我认为公路管理方侵犯了我作为公民对公共设施的通行权,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选择权!”昨日,成都市民邢连超向高新区法院起诉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速路公司),要求恢复机场高速两侧辅道的正常通行,并退赔他20元车辆通行费。此举被法律界人士称为一场“公益诉讼”。

  遭遇 辅道被拦断通向收费站

  7月21日,邢先生开车去机场接朋友。为了节约开支,他决定沿机场高速的辅道前往双流机场。他行驶到译华学校时,发现高速公路辅道中止,继续前行几百米后,道路在四川商检驻机场办事处附近被几个巨大的水泥石墩彻底拦断。无奈之下,邢先生只好沿路退回寻找机场的入口。

  在西南民族大学附近,他发现机场的一个出入口,但门口却有标志注明“机场内部专用通道,非本场车辆禁止通行”,并有保安把守。邢先生只好另寻他路。最终,他只得开车绕回到译华学校附近的高速公路入口,在交纳了10元钱车辆通行费后,得以进入机场。

  质疑 我的多项权利被侵犯

  身为律师的邢先生对辅道被封表示疑惑。昨日下午,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机场作为公共交通设施,公民有进出机场公共区域的自由,具有无可争议的通行权。在高速公路修建后,高速路公司剥夺了他作为公民的自由通行权,应予纠正。

  此外,邢先生还认为高速路公司把所有的出入口都控制起来,迫使进出车辆接受该公司的服务,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立案法院慎重讨论

  今年7月26日,邢先生将起诉状递交到高新区法院,但直到8月2日才收到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据记者了解,高新区法院收到邢先生的起诉状后,曾就此事能否立案进行过多次慎重论证,并报请省高院立案庭批准,最终才作出立案决定。

  各方说法 司机:高速路收费价格太高

  出租车司机夏先生称,如果能有不收费的路肯定再好不过,我想走哪条路可以自己选。司机陈先生认为,封路目的就是为了收钱,而且只有十多公里路就要收费10元,价格太高了!

  高速路公司:这是“强制性封闭”

  昨日下午,高速路公司负责外宣的王先生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记:为什么要封闭高速路辅道呢?

  王:封闭辅道,是根据相关会议纪要进行的强制性封闭。

  记:有人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通行权和消费者的选择权,你觉得呢?

  王:企业在修建高速公路的时候要贷款投资,企业要保护利益,肯定会作出这样的决定。如果不封闭辅道,那高速公路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记:机场高速仅十多公里长,却收费10元,是否存在不合理?

  王:收费标准是根据修路的投资、收费年限以及车流量大小来测算的。机场高速路的收费通过了省交通厅、物价局批准,并向交通部备案。

  律师:合法辅道不该封

  李于飚律师:辅道该不该封,主要看这条道路是否合法,如果是由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建立的,任何单位是无权封路的。

  张珍律师:对于邢先生讨要的“公共设施通行权”,目前法律对“通行权”一词无明确立法表述。

  法学教师:是否侵权意见相反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法学教师邢振荣:公众有权利免费进入飞机场,乘客有权利免费走出飞机场。公众在市内公路上免费通行的权利也是没有法律规定的,但谁也不会讲公众不能免费在市内道路上行走,这是我们公众固有的自然权利,不需要法律的授权。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教师汤火箭: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原来的辅道由于不能满足通行需求,政府肯定会进行更新。承建高速公路的公司修建和经营高速路都是政府许可的,是合法的。是不是存在侵权,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记者李东阳 实习生边志辉 成都报道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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