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李雨生恶势力团伙主犯被判死刑,市二中院判其赔偿被害人家属55.6万
被害人母亲回忆儿子惨死昏倒在法庭上,随后法院找来医生救治老人。本报记者王贵彬摄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昨日上午,市二中院对顺义李雨生恶势力团伙四名案犯做出判决。法院以犯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6项罪名,判处李雨生死刑,其他三名案犯分别被判处死缓、4年和2年有期徒刑。
法院还判决李雨生等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55.6万元。据法官介绍,这是本市第一个主犯被判处死刑的恶势力团伙。
被指犯有多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李雨生犯有故意杀人、抢劫罪等多项罪名。其中一项指控显示只因对方无意中用车灯晃了他的车,李雨生就将对方杀死焚尸。
2003年2月13日晚,李雨生、那立丰与张国旺、刘书亮(均已死亡)乘坐李小辉驾驶的汽车行驶到顺义区一村附近,正巧碰到赵某驾车路过。因误将李雨生等人乘坐的车误认为朋友的,便用车灯晃了一下,这引起了李雨生的不满。李雨生等人立即对赵殴打,将赵带至河北省附近勒死并焚烧。
公诉机关还提出指控:2002年6月至2004年4月,李雨生等人以各种借口,先后7次敲诈勒索李某等12人近十万元。
被害人老母亲跪谢法官此案曾经在年初审理,被害人的母亲面对杀死儿子的凶手伤心不已,几乎哭晕。
昨日,泪流满面的老人再一次坐在了原告席上。“我就这么一个儿子啊!身上被浇了4桶汽油,烧得连骨头都没了。”伤心过度的老人晕倒在地。法院立即找来了医生,老人稍稍有所缓解,重新坐到了原告席上,但还是止不住流泪。
判决宣读完毕,悲痛欲绝的被害人母亲跪在地上哭着感谢法院做出的判决。而面对死刑判决,李雨生则露出了一丝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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