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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车辆注意事项(6)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17:22  北京晚报

  当您在租赁车辆的同时。您不仅要关注车辆的车况、品牌、价格,同时要更多地关注租赁合同的细节及条款,以免由于疏忽导致权利和责任的纠纷。以下列出的事项需注意:

  一、救援和出险:

  1、所租的车辆出了状况,不能正常驾驶,您需拨打预订中心的电话通知救援,救援人员会电话与您联系。如在电话里能够解决,救援就会在电话里告诉您如何排除故障;如在电话里不能够解决,救援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您所在的位置,为您排除故障。但是你如果开车去救援范围之外的区域;如跨省地区、新疆、西藏等边疆地区,在租车前应了解是否能得到有效救援。

  2、一旦您在外出险,您首先需要拨打122电话通知交警前来处理,交警需出具一张事故责任判定书,这张事故责任判定书是保险理赔的依据,然后您再拨打预订中心的电话保险,由预订中心通知保险部,您只需等保险部联系您协助办理保险理赔业务。如果您是在居住小区里,或是在非交通管理部门管理的范围内出险,您需要向当地安委会要一张证明。

  3、事故修理费在300元以下的由客户自己支付;300元至1000元之间的由保险公司全部赔付;1000元以上的由客户支付20%的加速折旧费,其余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

  网络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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