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草案 )》从去年 12月 30日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转眼已经到了年中,汽车“三包”制度却仍然迟迟没有露面。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在本月中旬举行的“产品三包规定”实施十周年研讨会上,新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规定草案将向业内人士公布。
不过,专家认为,新的草案公布并不意味着汽车三包即将实施。过去的三个年头中,几乎每年都有“汽车三包年内出台”的消息传出,然而结果最终都是干打雷不下雨,到目前为止,“三包”政策仍然在艰难酝酿中。
“三包”究竟如何包
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处了解到,目前,虽然《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 (即“三包”草案 )已经亮相,但对其公示意见的整理和修改仍在进行当中,相关程序还没有走完。同时,由于汽车车型种类多、差异化大,要确定统一的“三包”标准,难度也比较大。
记者获悉,这次的“三包”草案共有八章五十条,主要内容包括规定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其中整车三包有效期为 2年或者 4万公里,以先到为准;损耗件的三包有效期达不到整车三包有效期的,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或者产品使用说明上;整车三包和损耗件三包,自销售者开具发票之日算起。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换货条件的,因销售商无同品牌型号整车的,应当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同品牌整车。更换整车时,所发生的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由销售商承担。
具体操作难题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三包”草案的条款相当详细,但其最终迟迟难以出台,是因为有多方面难题目前仍然难以解决。
首先是检测问题,由于汽车是一种动态商品,因此质量纠纷责任不容易界定。一旦车有了故障,是质量问题还是使用问题,不经过专业权威机构的鉴定是很难说清楚的。检验机构是否权威中立,检验标准是否科学周密,直接决定着“三包”能否有效地实施。
据介绍,目前我国具有新车检测资格的鉴定机构只有十几家,国家级汽车检测中心仅 5家。当汽车发生质量问题时,一般只能由生产企业自行检测鉴定,其客观性、公正性很难得到保证。
对于三包执行的难点,经销商们也有自己的考虑,本市一家 4S店的经理对记者表示:退换之后,车主原来交纳的购置税、保险费、养路费、牌照费等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这些车价以外的费用谁来承担呢?
各方利益难以平衡
目前,厂家和商家为了自身的利益,更加关注对草案的修改。
据说,“三包”草案前几次出来征求意见时,厂家的意见就很大。可见,如何平衡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一直是三包政策制定中的一个敏感话题。
此外,据了解,在三包权利归属问题上,厂商与经销商的利益也并未解决。三包草案第五条规定:“汽车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这就意味着经销商必须直接面对消费者请求,生产厂家似乎没有了任何责任。而许多销售商认为,在质量上最该负责的是厂家。很明显,如果消费者、厂家、商家三者关系不能妥善处理,“三包”也就无法实施。
新报记者门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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