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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旧轮胎当鸡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00:48  北京现代商报

  近日,一家名为“顺行”的公司在北京宣布要用5年的时间在中国建立500家由其提供技术、管理支持的轮胎翻新厂。不禁有人发问,用过的旧轮胎,食之无味,弃之也确实有点可惜,但这黑乎乎的废弃物,能支撑起那么大的商业投入吗?

  事实上,在欧美发达国家,旧轮胎的处置早已有一套妥善的制度来保证其“死”得其所。而在中国,随着汽车数量的迅速增加,如何处理大量的废弃轮胎,并进一步满足节约能源以及环保的需要,已经成了不容回避的问题,旧轮胎正急需从失落的世界里走出来。

  废旧轮胎的再利用无非是以下几种形式:旧轮胎翻新、废轮胎生产胶粉、制作再生胶。但无论哪种形式,目前在我国的利用率均比较低,总体利用率只有45%左右。相当一部分废旧轮胎资源用于生产低档产品或堆放在边缘地方,污染环境,浪费资源。

  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很多,但根本是我国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还没有一部正规的管理法规,市场不规范,回收体系未建立起来,目前主要有进城打工的农民自发收购,广大群众对轮胎翻新再利用的观念淡薄。再有我国新轮胎再生产和设计过程中没有考虑翻修再使用。一般行驶里程仅十万公里,仅有4%的胎体能翻新一次,没有对消费者承诺行驶里程,翻新再使用里程与翻新次数。少数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在新胎生产中大量使用再生胶,影响了轮胎使用寿命。还有我国载重汽车超载限严重,使用轮胎的广大用户缺乏轮胎保养知识,不按磨耗极限去考虑翻新、修补,往往一胎跑到报废为止。

  过去,废旧轮胎的“黑色污染”也曾给发达国家带来较大的环境危害。因此,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发达国家逐步将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纳入法规化轨道,如美国的《轮胎回收利用法》、法国的《废弃物及资源回收法》、德国的《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日本的《促进循环型社会基本法》、韩国的《资源节约与再生使用促进法》以及我国台湾省的《废轮胎清除回收处理办法》等,并普遍建立了回收处理收费制度,从收取废旧轮胎处理费入手,支持废旧轮胎的循环利用。而在我国,据称一部《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即将出台,届时废旧轮胎的循环利用有望实现体系化。

  目前,仅从轮胎翻新领域来说,按照发达国家的技术、设备水平,我国至少要落后10-20年。市场的落后,以及新政策的即将出台,这某种程度上对企业来说也意味着商机的存在。因此有企业大举进入轮胎翻新市场也不足为奇,而在用户角度来说,使用已经被科学证明为安全的翻新轮胎,多省几个钱有什么不好?毕竟在一个运输车队,除了员工的工资之外,最大的日常开支便是更换轮胎。所以不论从大的方面,还是小的方面来说,再把旧轮胎当成鸡肋已经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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