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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法律系张长青教授:电动车立法难在哪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 16:40  新浪汽车

  谢谢领导、与会的专家们,我今天来主要是来学习的。但是听到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发言深受感动,因为我是搞法律的,我想从法律这个层面简单解说一下,我们国家为什么对电动自行车态度不明,或者是采取一种否定的态度,进行法律上的一些探讨,仅代表我个人观点,不代表我们学校,也不代表交通运输法领域。

  今天把我请来,主要是中央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做了一个电动自行车撞死人第一案,我做过了一个评析。当时他们的观点就是让我呼吁一下立法,但是我始终对这个采取一保守的态度,今天因为是探讨,我可以把这个立法,为什么不立,或者为什么立不出来,或者电动自行车这个目前的状况分析一下。

  电动自行车的发展问题,之所以倍受关注,和其他问题有什么不一样?我们今天为什么要举行这样高层的论坛呢?主要是由一个大矛盾构成的,就是这个电动自行车的市场和潜力,与我们国家政府管理和立法不明确这个矛盾形成的。这个矛盾是由以下几个原因导致的。

  第一个,市场潜力巨大,也就是电动车市场潜力巨大。因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下层收入者,首先是中下层收入者,喜欢或将要使用电动自行车,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老百姓喜闻乐见,汽车太贵,走路太累,电动自行车便宜又实惠,这样造成了电动车需求量大。

  第二个,高收入者也有很大一部分人,家里也有车,但是由于长期养成骑自行车的习惯,坐车也比骑车贵,坐车你还没个准,没谱啊,堵得不行啊,这个大家也深有体会。同时电动自行车可以骑一段也可以电动一段,可以锻炼身体。

  第三个,中国的道路状况,骑电动自行车要比公交和打车要快。

  中国的电动车厂家星罗棋布,到处都有,生产能力巨大,这个生产能力和需求一结合,大有燎原之势,中国过去就是自行车王国,中国采取的政策适当的话,中国马上就会变成电动自行车王国。这种山雨欲来之势,我们的管理层感到了棘手,或者是感到了恐慌,因为传统的管理方式是平、定,怕动,一动就乱,因为没有管理准备,因此我们有个术语叫动乱。因为没有这种管理思想准备,一动就乱了,想管还没有管理的方法和思路。我们说任何科技的发展,科学的进步,或者新的科学工具的发明,都是带有两面性的。

  关键在于我们如何管理,如何扬长避短,我们的传统管理方式,就是放,一放肯定乱啊,你不立法,随便骑,高速路也骑,村庄也骑,马路也骑就乱了。要管,一管就死了,他的管就是禁。这两种措施在目前中国社会已经管理进步的路程中,这两种方式管理起来都不适合了,怎么办呢,一方面面对的已买自行车的,或者已经具备势力的生产厂家,我要禁的话,这部分利益怎么保护,这个他处理不了,这个目前态度不是很明确。

  也就是说,他要管的话,厂商不买,消费者不买,这些损失怎么办?放呢,社会也不满的,同时也没有好的措施,社会肯定也不满。因此某些地方政府面对这种状况,不是采取积极妥善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手段,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怎么办呢,不给你上牌,但是允许你上路,但是告诉你,明天后天不行,为什么不行呢,他也有自己的一套理论,这个理论从目前的讨论主要是三方面。

  第一个,假如北京市吧,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没发展起来之前,为什么不限制汽车,不限制自行车,不限制柴油车,不限制汽油车,偏偏限制电动自行车呢?

  第二个,电池污染,我们的专家都讨论了,说正在逐渐解决这个问题,污染方面我不是专家,我不深谈。

  第三个,就是交通事故。目前我们国家道路交通状况一个是机动车道,一个是自行车道,往往自行车道还是人和自行车混行,这样的交通道路条件下,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常常处于变线状态,一会儿在自行车道,一会儿在机动车道上,在自行车道上容易伤骑自行车的,还容易伤行人,到机动车道上他又容易被受伤,给交通管理带来了麻烦。

  我查了查交通事故死亡率,这个是以万车每年死亡人数来计算的。我们国家机动车万车每年死亡人数是24.3万,美国是2.1万,日本是1.3万,世界平均是6.6万,这个方面我国是冠军。03年以来,每年死亡十万人以上。电动自行车万年死亡率是零点零几,死亡率是很低的,中央电视台五月份播的时候是说电动自行车死亡第一人,这是中央电视台统计的,我也不知道这个统计准确不准确,但是总的来说这个死亡率是很低的,也就是说这个交通肇事这个理由也是站不住的。

  我们整个社会,包括电动自行车产业,包括电动自行车消费者,首先要呼吁立法,《道路交通法》把电动自行车纳入到非机动车领域,这已经给电动自行车一个合法的法律地位,下一步我们要通过立法,在法律中明确电动自行车的概念,就是重量有多大,速度是多少,行驶规则是什么等等,这样就可能使电动自行车名正言顺了。除此之外,电动自行车还可以比照机动车,比如登记,上保险啊。在行驶的道路上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国外是八字形车和电动自行车都纳入一个道上来,是有距离的,道路边缘算起1.5米是人行道,有的是明确划线的,没有划线的,包括乡村的道路上,道路边缘1.5米是人行,你在道路超过1.5米,别的车撞上你了,你就有过错了,2.2米是自行车道,2.5和2.8米之内是电动车道,这不就把问题解决了吗?管理层有了这种经验,有了这种建议,或者咱们可以搞个实验,这样管理层管起来不就有信心了吗,不就不会说不行了吗?他要说不行是很麻烦的。

  我们要呼吁立法,立法我们也要建议,我们的民众积极参与立法,我们现在的立法是专家立法。比如铁道部立法,包括铁路客运规程,货运条例都在立法,下面的参与很少。第二个就是官僚立法,当官的立法,我也参加过道路管理条例的立法。还有是行业立法,铁路自己立法,电力自己立法,都保护自己。我们电动车行业,别说立法,就是立规都没有达到,我们也起草一个管理规则往上面反应,上面觉得这样挺好的,那就来吧,这样做吧。就是我们积极参与立法,特别是我们厂家和消费者参与立法,这样的法才符合整体社会利益,才是进步的法律,谢谢大家!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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