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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消费者代表蒋清平:珠海电动车得罪了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 16:28  新浪汽车

  我要站着发言,因为珠海的电动车不能坐着骑的,只能站着骑,所以我就站着发言,我首先介绍一下自己,我是来自珠海的消费者代表,叫蒋清平,珠海这个事件,我一直在这里争取我们上牌上路的权利,但是这个过程非常艰难,我现在要演讲的题目是:珠海电动车得罪了谁。今年5月27号,珠海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票通过了珠海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其中第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特区不予登记上路行驶,如有电动自行车用户违反上述规定,罚款五百块人民币,如果一个月不去交罚款,没收电动自行车销毁。《珠海市经济特区道路管理条例》的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下列非机动车不予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第一个是电动自行车,第二个是人力三轮车,第33条有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第七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非机动车扣留并处于五百元的罚款,经告知预期不交罚款,或者超过30天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的,将对车辆进行没收销毁。此次立法没有经过正常的立法程序,没有听取民意,没有充分论证,没有召开听证会,后来我们通过发邮件,写材料反映情况,并且珠海市自行车协会、市民、全国代表范文喜向珠海人大提出了意见,但是没有被采纳。

  立法首先要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广大人民群众买不起汽车,买得起也养不起,油太贵,买辆电动自行车也不可以吗?珠海市拥有小汽车39954辆,珠海现有电动自行车4万多辆,如果被就这样被禁止,如果每台电动自行车两千块钱,就是损失八千万,这个八千万谁来承担?那些想买电动自行车又不敢买电动自行车的人,我们是不是剥夺了他们选择道路交通工具的权利,珠海市是第一个通过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的城市,在这方面开了一个先河。电动自行车是新时代的环保,绿色交通工具,电池定点回收,我们珠海的本地政府,本地的晚报,珠江晚报6月3号报道,五大弊端下月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时速已经达到六七十公里,电动自行车的污染远远大于汽车的污染,一般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两三个月就要更换电池,我想问一下各位嘉宾,这些报道有没有事实根据,这简直是贻笑大方,如果电动自行车的污染远远大于汽车,我想我们国家就不会大力提倡电动自行车了,电动自行车的时速国家定在20公里左右。

  虽然珠海有特区立法权,但是特区立法权不能和国家大法相抵触,我们中国绝大多数城市是不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以后,很多城市均不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上是最科学的,将电动自行车纳入规范管理,在生产销售使用各个环节有法可依,对电动自行车上路前进行登记发牌以后方可上路。珠海市已经买了电动自行车的人怎么办呢,他把电池拆掉,当单车骑,让本来很轻松的东西变得很沉重。我见过一个人,背一个大包,把电池放在包里,通过一根线从屁股底下插到电动自行车上,有警察的时候他就把线拔掉,当自行车用。

  还有一位老伯,他买了四辆电动自行车,有两辆被偷了,还有两辆和他女儿一人骑一辆,他一个月只有五百元钱,然后骑车去打零工,现在珠海市剥夺了他这个骑车的权利,他都不知道怎么办好?还有送快递的,现在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了,只能用小面包车,他的费用增加了很多。

  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充一次电可以跑48公里,我们那儿的电是七毛钱一度,我骑车到单位,半个小时就可以了,要坐公交车的话,倒来倒去两个小时都到不了。我的电动自行车也被警察扣了,还要罚我五百块。

  还有我来的时候,他们说你的胡子为什么不刮掉,我的胡子自从珠海市法制局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就没有剃过,我要等到珠海市把电动自行车解禁了再刮掉。我在这上面是承受很大风险的,包括这次来北京,都是很多市民筹资让我来的,我被珠海市公安局已经查处过两次,我今天来人民大会堂开会,现在要传送我,说我老去争取权利,老去反应问题,现在我回去肯定又会传送我的,但是我做的事情,我一般会在法律范围内,合法合理的反应问题,其他违法法纪的事我不会干的。即使这样他们还找我麻烦,我都讲不下去了,我给各位鞠个躬,希望你们对我们珠海的电动自行车大力支持,争取早一天我可以骑着电动自行车放心地上路,谢谢大家!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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