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高速公路将实现气象预警 京沈、京津塘先行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 09:38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消息 昨天下午,交通部和中国气象局签署了共同开展公路交通气象预报备忘录,双方将逐步建立公路交通气象信息预测、发布机制,对高速公路和国道提前预报灾害性天气,避免公路交通延误,减少恶劣天气诱发交通事故。

  双方将以京沈、京津塘高速公路为试点,交通部门利用高速公路上现有的气象和路面状况监测系统,将监测信息提供给气象部门。气象部门负责研究建立公路气象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对灾害性天气和高影响天气提前作出预报预警,及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相关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交通部。

  此外,双方将研究开展全国高速公路和国道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工作,完善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和反应机制。

(编辑:李颜伟)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交通安全专题

${相关品牌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