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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车主将奥克斯告上法庭 诉其非法产销拼装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09:13  东方早报

  奥克斯集团一个月前推出的售后服务方案让车主感到不满意。昨天,在屡次寻求协商未果之后,大连奥克斯车主张旭洋终于将奥克斯告上法庭。引人注意的是,张旭洋不是告奥克斯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而是告奥克斯“非法生产销售拼装车”。

  据了解,目前大连有117辆奥克斯车,是奥克斯车拥有量较多的城市之一。张旭洋介绍,最终决定诉讼,是因为大连市消协与奥克斯方面的调解未果。大连市消协曾经给奥克斯方面发过两封调查函和一封劝谕函(最严厉的函),都一直没有回复,所以大连奥克斯车主最终于6月20日终止了和消协的调解。由于法院不受理集体诉讼,所以张旭洋打算以个人名义起诉,给其他车主做借鉴。

  张旭洋告诉记者,自己聘请了由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等组成的律师团,刚开始是准备起诉奥克斯退市后对售后服务不负责任,对后来奥克斯出来的“只修不换”的方案也不认同,但是经过律师一个月的调查取证,他们发现了奥克斯非法生产和销售拼装车的证据,所以决定起诉奥克斯“非法生产、销售拼装车”。

  据介绍,一款新车的诞生需要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准生证”,但是在国家发改委《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上,却只查到了沈阳富桑黑豹有限责任公司的“户口”(也就是《公告》),根本没有沈阳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或奥克斯集团公司的汽车生产立项和“朗杰”及“原动力”型号的“户口”。也就是说,沈阳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的汽车生产从设立、生产、销售,均属违规。

  对此,奥克斯汽车事业部的杨胜东向记者表示,奥克斯从头到尾没用过奥克斯的品牌,一直用富桑黑豹的品牌,汽车合格证上也是这样写的。“我们只说是奥克斯生产的汽车,并不是奥克斯品牌的汽车。”杨胜东表示。

  不过,张旭洋对此表示反对,奥克斯车头、方向盘及座椅上的商标用的都是奥克斯的商标,宣传单上也没有看到“富桑黑豹”这个品牌的介绍,“我们就是冲着奥克斯的品牌以及其在空调行业的知名度而买这个车的。”张旭洋表示,“我直到交了钱,到车管所上牌时才发觉材料上写的是富桑黑豹车,等我要找经销商时,经销商都没影了,到现在我还没一点黑豹的概念。”

  记者昨天了解到,目前法院正在审核张旭洋的起诉书,将在7个工作日后做出受理和不受理的决定。张旭洋表示:“(与法院)双方接洽已经一个多月了,法院受理此案应该不成问题。”他表示,如果甘井子区法院不受理,将继续向更高一级法院提起诉讼。早报记者 钱婵娟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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