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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早产酸奶”释疑 乳品生产日期如何标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16:55  精品购物指南

  就在三鹿集团刚刚宣布携手瑞典爱克林公司推出新鲜壶酸奶、意欲在乳业市场大干一番之际,该集团在天津暴出“早产酸奶”事件。为此,三鹿集团高层紧急进京,向媒体承认其内部管理存在漏洞,公司员工违反产品出厂规定,擅自将7月4日下线的并正在检测过程中的产品提前出厂。这一事件引发人们关注,乳制品生产日期到底如何标注?

  在7月9日召开的说明会上,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任王金华介绍,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释义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生产日期是生产者生产的成品经过检验的日期,它是产品的产出日期。据此,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炼乳等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将罐装、封口、冷却降温后,以及需要继续发酵的时间(指发酵乳)和检验时间计算在内。

  三鹿乳业负责销售的总经理表示,按正常搅拌型酸奶生产程序,产品下线后还有一个抽样检测期,尤其是对微生物指标的检测时间,起码需要48小时以上。因此,该批产品2005年7月4日下线,生产日期标注7月6日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据中消协有关人士介绍,我国乳品行业以每年20%~30%的速度发展,大大超过国际1%~3%的常规速度,2004年销售额在500万以上的企业有600多家,工业总产值愈66亿元。近来时有一些曝光事件发生,如雀巢奶粉碘超标、光明回奶事件及本次发生在三鹿的早产奶事件,说明随着人们膳食结构改变,人们对于乳品以及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王伟谈到,需要制度化、法制化来规范管理,加强政府监管,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和舆论监督。

  看来,早产奶事件再次给中国乳业企业敲响警钟,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把好管理细节,才能促进乳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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