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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降暴雨发动机进水 修车费多数保险公司不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14:02  沈阳今报

  今报讯 连日来沈阳地区频遭暴雨袭击。有数位车主向车周刊反映,在暴雨的袭击中,其车辆因被水淹,导致发动机受损,结果保险公司却不予赔偿。

  车主李国强说,几次和保险公司交涉都没有结果,车只好放在修理厂,由于发动机受损严重,修理费需要上万元,“我买了保险,结果这1万多元却要我自己承担”。车主李先生着实有点想不通。而保险公司对此的说法是:“保险条款责任免除中写得很清楚,不能予以赔偿”。发动机进水后启动不赔。

  据“人保”理赔部工作人员介绍,发动机进水的赔偿分为两类:一是如果排气管进水,而车主没有发动汽车,及时通知维修厂及保险公司施救的,保险公司赔偿发动机的清洗费用,人保对10万元的车赔付清洗费用不超500元;但如果汽车在行驶过程中进水,或车主在明知发动机进水的情况下发动汽车,从而造成发动机损坏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平安保险沈阳分公司的规定是:凡是涉水行使造成发动机损坏的车辆不予赔偿,但视具体情况支付发动机清洗费用。

  沈阳只有太平洋给赔对“由于发动机进水,事后车主又启动,但雨水未干导致发动机被烧的损失”,本地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不尽相同,能否赔偿也就出现了差异。

  在沈阳人保、平安、太平洋这三家财产保险公司中,人保财险和平安财险沿用了原保监会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对下列两项损失不负责赔偿:

  1、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2、保险车辆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

  而前述两项,如果按照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条款,是可以获得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的赔偿的。

  (记者于江/文姜磊/摄)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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