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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司机留心三个危险时段:午间-黄昏-午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16:43  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7月7日专电(记者 董智永) 河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通过对近年来的交通事故分析研究,发现交通事故发生的时段也有一定的规律,驾驶员开车时至少有3个"危险时段"值得警惕。

  午间时分:中午11时至13时,经过上午的劳累,人的大脑神经已趋于疲劳,反应灵敏度减弱。加上有的长途车驾驶员急于

  赶路,中午时饥肠辘辘,腹中空空,手脚疲软,极易出现意外。而午餐后人体内大量血液作用于胃肠等消化器官,脑部供血相对减少,因此会出现短暂的困倦感和注意力分散。这段时间千万不要急于加班开疲劳车。

  黄昏时分:据不完全统计,每天17时至19时发生的交通事故约占全部事故的1/4,因此尤须小心。黄昏时分光线由明转暗,驾驶员容易出现视觉障碍,导致判断失误,措施不当,加上经过一天的旅途劳顿后,会出现眼干、喉燥、头晕目眩、耳鸣、出虚汗、打哈欠等一系列疲倦症状。此时如不停车休息,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午夜时分:午夜1时至凌晨3时,万物处于"休眠状态",使驾驶员容易产生道路"空旷"的感觉,于是便超速驾驶,结果常有长途车驾驶员把车撞到路边的树上、建筑物上还浑然不觉。而且这段时间人的生理节律处于大脑反应迟钝、血压降低、手足血管神经僵硬麻痹的状态。由于极度疲劳,心脏功能不好的人还容易诱发心跳骤停、心肌梗塞和脑血栓等,这些都潜伏着交通事故的危机。(完)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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