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6日专电(曹霁阳、李国红、袁兵) 众所周知,给车加油是为了让它跑得起来,跑得更好。然而2005年5月中旬,哈尔滨千余辆汽车却在加油后,出现了颤抖、打火困难等故障,有些干脆“瘫痪”无法启动,不得不拖到修理厂进行大修。据说,此类事件已发生不止一次。
那么,这些车加的到底是什么油?这些油又从哪里来?随着记者的深入调查,“问题油”的真实面目逐渐显现,随之暴露的是车用成品油市场鱼龙混杂的现状。
“清洁燃料”竟是企业自己的叫法
记者在工商部门调查得知,造成千余辆车受损的“问题油”名叫“93#清洁燃料”,是哈尔滨绿环车用节能清洁燃料厂的产品。事发后,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质检结果显示,“问题油”的实际胶质和诱导期两项关键指标不合格。
据了解,“绿环”属个人独资企业,2003年1月领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生产车用节能清洁燃料、销售石油制品等,并有黑龙江省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93#清洁燃料”检验合格报告。
记者在对这种节能清洁燃料的真实身份的调查中,首先咨询了当年出具质检合格报告的黑龙江省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得到的答复是,“质检报告只针对企业当时送来的样品,这份样品符合93号车用无铅汽油的国家标准,至于什么是‘93#清洁燃料’,是企业自己起的名。”
记者随后采访了乙醇汽油推广涉及的相关管理部门。商务部门表示,自己只管成品油,清洁燃料不在其管理范围内;工商、技术监督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没听说过”。
记者只好向业内人士和专家请教。黑龙江省地方石油协会会长赵友山说,这种清洁燃料在两年前就“冒充”汽油在市场出现了,自己当时就担心会出问题。因为它主要由轻烃、甲醇、添加剂等化工产品调和而成,性能、质量无法保证,而且有很大危险性。
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营销处副处长王学志说,对这种清洁燃料,他也是刚刚听说。至于这种燃料是否有生产工艺和标准,到底由谁发许可证,谁来鉴定就不得而知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如果真是又环保又赚钱的燃料,为什么国家不组织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大企业进行生产?
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秦裕琨说:“所谓清洁燃料说明在油里加入了某种添加剂以提高燃油性能,但到现在为止,我没听说哪个技术是成熟的。如果企业自己有技术能把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加工成液体能源,这是可能的,但从目前国内的技术水平看,还停留在实验室阶段,没有产业化。如果是市场上买点什么一加就加出来的,我不知道它是什么东西。”
一方面,业内人士和专家持怀疑态度,另一方面,直到出事前,作为合法企业“绿环厂”生产的产品,清洁燃料已合法生存了两年多,车用成品油市场的混乱状况可见一斑。
“清洁燃料”惹祸早有先例
黑龙江省作为车用乙醇汽油首批试点省份,曾在2004年10月22日颁布《黑龙江省调配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在黑龙江范围内封闭销售和使用乙醇汽油,并规定了明确的处罚办法。
但记者采访发现,2003年业已存在的“清洁燃料”,并未因有关规定的出台而退出成品油市场。相反,因为部分车主对乙醇汽油存在误解,使得“清洁燃料”有了市场空间。
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营销处副处长王学志说,按照《黑龙江省调配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要求,中石油是乙醇汽油的指定供应商,但自销售乙醇汽油7个月来,该公司在黑龙江的汽油销量同比下降5万吨。这是一个不正常的市场信号,说明部分社会加油站还在销售其他燃料油。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此次“问题油”伤车事件发生的一个月前,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在佳木斯、绥化等地发现包括绿环节能清洁燃料厂在内的两家企业违反规定向加油站销售非乙醇汽油,他们随即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然而遗憾的是,并没引起重视。
“清洁燃料”惹祸同样早有先例。2004年,此次当事加油站之一、位处黄金地段的文敏加油站,就曾发生过22辆奥迪轿车和2台奔驰轿车因加入劣质燃料油受损事件,早已为成品油市场敲响警钟。
业内人士认为,现在出事只是表面现象。成品油市场鱼龙混杂,其危害绝不仅仅是对车辆、用户造成损失,更可怕的是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以及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威胁,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还成品油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监管到位才能杜绝隐患
“问题油”伤车事件发生后,社会反响强烈。然而关于此事的官方声音,直到6月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外界才公开听到。在此期间,愤怒的车主因赔偿问题曾两次围堵交通要道。
对于监管部门的表现,社会各界颇有微辞。一位业内人士说:“正是监管不到位,助长了伪劣油的嚣张。这次黑龙江市场出现问题,政府部门应该承担责任,不能完全把责任推到加油站身上,而是应该查一查这些有合法手续的问题油到底是怎么流入市场的。”一石油企业销售公司一位处长说,如果百分之百监管都到位的话,就不会出现现在的局面。
据记者了解,目前黑龙江车用汽油市场上,仍有个别不法加油站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醇汽油;有的在乙醇汽油中掺加普通汽油,或干脆销售普通汽油;更有甚者,从非法渠道购进劣质汽油,干扰成品油市场秩序。
鉴于这一形势,近日,黑龙江省工商局向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发了加强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监管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工商所必须专人定期巡查辖区加油站,如发现加油站购进、销售的汽油出现差额,要弄清原因,并对非法渠道购油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今后,凡加油站违法销售普通汽油,将追究工商所负责人和具体巡查人员失职责任。
另外,黑龙江省工商局将于近期下发《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监管手册》,要求每名监管人员认真学习车用乙醇汽油知识,掌握相关技能。
黑龙江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为提高各地查处违法加油站的自觉性,该局将抽调各市地工商局人员组成监管督查组,不定期深入各地,对加油站销售情况和工商所巡查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为增加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监管的透明度,这个局还将聘请社会监督员,并对监管情况在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正执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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