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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轮摩托禁止飙车 擅自改装车禁止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 08:42  新闻晨报

  即日起,本市道路上将禁止二轮摩托车飙车,违者将被视为违法行为。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为了保障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警方已发布通告,专门作出禁止性规定。

  据介绍,上海今后将禁止驾驶二轮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从事飙车行为,禁止擅自拆除、改装二轮摩托车的排气管、消音器或者改装二轮摩托车的发动机,禁止销售擅自改装的二轮摩托车。

  二轮摩托车飙车,是指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等为目的,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道路、广场、校区等地方超速行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与此同时,市民群众如发现飙车行为的,可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有条件的可以当场采取摄像、拍照等措施固定证据。

(编辑:张效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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