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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国标《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 08:25  东方早报

  我国第一个针对汽车燃油消耗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今天正式实施,专家分析,该标准的出台将使部分油耗超过标准规定限值的新车型上市受阻,但对我国汽车工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同时对环保、安全等一系列问题都是一种促进。

  据了解,今天起实施的是第一阶段限值,如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750公斤的乘用车,百公里油耗超过7.6L就不得上市。据悉,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车辆。

  昨天,参与标准制定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副总工程师金约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达到标准的技术都是现成的,而且这个标准早在2003年底就告知企业了,所以国内汽车厂家达到第一阶段的标准问题不大。金分析,标准的出台目前主要是为新车型上市加了道槛,如果厂家生产的新车型油耗超标将得不到上市的“门票”。

(编辑:张效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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