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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汽油票7月内须兑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 11:14 北京青年报

  记者从中石化北京石油公司了解到,从7月1日开始到7月31日为止,北京石油公司开始办理第二季度的汽油票兑换工作。市民可以持手中4月15日以后购买的剩余汽油票,到指定地点换成第三季度汽油票,但要注意的是,兑换价格将参照兑换日当天的油价。由于第二季度内本市汽油价格经历了一降一升两次调整,对此,北京石油公司表示,兑换时将按照消费者手中汽油票购买时的价格与兑换日当日的汽油价格的差价,来计算消费者需要补的差价。

  记者还了解到,消费者手中2004年买的汽油票,将可以继续使用到

  今年9月30日,而消费者在今年4月15日以前购买的汽油票,将可以用到今年年底,不用着急兑换。同时,这两个时间购买的汽油票,在使用时不受汽油价格是否调整的影响。

  今年4月14日,北京石油公司发布了公告,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对油票销售和兑换的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缩短了油票有效期,由过去的年内有效变为季度有效;二是兑换油票执行当期国家规定的零售价格,但是在4月15日以前售出的油票,仍按照原有的政策使用。

  市民需要特别注意的是,4月15日以后购买的汽油票在7月31日兑换期截止后将会作废。(于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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