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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对外地车辆收“进津费”引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 09:11  北京晨报

  天津对外地车辆收“进津费”引质疑

  记者日前从北京前往天津采访时,碰上一件怪事:在京津塘高速路杨村出口,刚在一个窗口交完25元高速公路费后,又被隔壁窗口一名工作人员拦住,要求再缴纳“进津费”20元。当记者表示只到武清开发区,并不进市区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只要进入天津地界,就要交钱。”外地车到天津,缴纳了高速公路费后,为何还要另缴“进津费”?记者随即对此事进行调查。

  进出天津100次

  要缴100次钱

  在这个被工作人员称为“进津费”的收费发票上,记者看到收费项目的正式名称为“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上面还写着:“入境缴费,出境验票,凭票过境,入境一次,收费一次,在本市境内,三日有效,超过三日,另行缴费。”

  当记者问到,如果一天多次出入天津,或者逗留三日以上,是否另需缴费时,得到了工作人员十分肯定的回答:“你一天进出天津100次,就要缴100次的钱!”

  记者在杨村收费站找到天津市市政工程局通行费稽查管理处一名姓王的工作人员。他出示了一份津政发(2003)第53号文件--《关于印发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面写着通行费的征收是“用于归还修建本市高等级公路、道路、桥梁、隧道等项目的贷款或投融资”。

  “进津费”是否合理 外地车主四大疑问

  疑问一:收费通知是否违反国家规定?

  在北京某部委工作的李女士认为,这份通知明显违反国务院办公厅2002年4月15日发布的《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内容:今后,除法津法规和国务院明文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再出台新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

  质疑二:不走“贷款路”为何也收钱?

  “我只在普通公路上行驶,为什么还要缴纳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北京车主钟先生对只要进入天津地界就交钱,表示不能理解。“天津市内并非所有道路都是‘贷款道路’,这样一揽子收费对于只在‘一般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是否有失公平?”

  质疑三:缴费人的知情权如何保证?

  “天津市有多少贷款道路?20元、40元、60元三个通行费标准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北京一位大宇车主王先生认为,即使要缴费,作为贷款道路使用者,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应该依法享有知情权。

  质疑四:此项收费是否凸现地域歧视?

  河北一辆斯泰尔卡车司机高师傅告诉记者,他的车长期从山西拉煤运送到天津,这种大车过境一次,需缴纳60元,他每个月至少要入津25次以上,缴费超过1500元。高师傅说:“缴费后还得小心保存好票据,这是车辆合法运行的证明。如果没有,就要被罚100元。这和原来给外来务工人员办理的暂住证有什么区别?在京津交流日益增多的今天,实行带有地域歧视性质的征收管理办法,是出于什么想法?”“新华视点”记者

  李薇薇 胡梅娟 孙晓胜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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