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目前状态:正在会签有关部门,近期有望出台主要内容:二手车交易市场不得直接从事二手车经营,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必须是独立的中介机构。因此,二手车交易市场不能对外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经营活动。
目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为了防范非法车辆交易,办理汽车过户手续必须凭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
影响:目的是破除垄断,多渠道推进二手车交易的发展;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新车经销商将可以公开开展旧车置换业务。
2、《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目前状态:今年1月25日结束征求意见
主要内容:俗称“三包制度”,明确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影响:与汽车召回制度相呼应,解决“非系统性”缺陷;增加汽车厂商服务成本;将给购车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保证。
3、《汽车新消费税》
目前状态:意见稿仍在修改中主要内容:将原有三档的方案调整为五档,即1.0L以下的微型轿车税率仍是3%;大于等于1.0L、小于2.2L的普通轿车税率保持5%;大于等于2.2L、小于3.0L汽车的税率为9%;大于等于3.0L、小于4.0L汽车的税率是14%;大于等于4.0L汽车的税率则为20%。
影响:汽车消费税将在生产环节征收,在会计上作汽车成本处理,因此将直接反应在汽车价格上;对汽车消费结构会产生一定影响,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小排量轿车的消费,限制大排量轿车、SUV的消费。
熊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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